因銀行法附帶民訴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民字,109年度,759號
TPDM,109,附民,759,202307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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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9年度附民字第759號
原 告 紀宸瑩(原名紀語羚

被 告 亞太國際地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兼 被 告 秦啟松

上列被告等因違反銀行法案件(109年度金重訴字第41號),經
原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移送本院民事庭。
理 由
一、按法院認附帶民事訴訟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 審判者,得以合議裁定移送該法院之民事庭,刑事訴訟法第 504條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
二、經查,本件被告亞太國際地產股份有限公司秦啟松因違反 銀行法案件,經原告紀宸瑩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 償,因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 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 民事庭審理,特此裁定。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27  日         刑事第十八庭 審判長法 官 吳承學          法 官 廖晉賦
          法 官 趙耘寧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林文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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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亞太國際地產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