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生事件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消債更字,112年度,113號
PCDV,112,消債更,113,202307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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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消債更字第113號
聲 請 人
即 債務人 林宇瑄
代 理 人 林心榆律師(法扶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更生事件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十五日內補正如附件所示事項,逾期未補正,即駁回其聲請。
理 由
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 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條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人具狀聲請更生,有如附件所示事項應予補正,爰 定期命補正,如逾期未補正,則駁回其聲請。
三、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條但書,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5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朱慧真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6   日 書記官 黃頌棻
附件:
一、聲請人應預納郵務送達費新臺幣(下同)2,550元(暫依聲 請人陳報之債權人4人,連同債務人即聲請人,合計共5人, 並以每人10份,每份51元計算【(計算式:5×51×10=2,550) ;並指定倘預納費用須退費時,退費之帳戶(限聲請人個人 帳戶,並提供存摺封面影本)】。
二、聲請人於聲請更生前2年即民國110年1月起至迄今,有無領 取其他社福補助津貼,如租屋津貼補助、身心障礙補助、( 中)低收入戶補助、失業補助等?如有,每月可請領之金額 為何?並請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如存摺內頁等)。另有無接 受家屬扶養或親友資助必要生活支出費用?若有,每月資助 金額為何?並提出該家屬、親友之聯絡方式(姓名、住址、 電話),及聲請人接受資助之相關證明文件等據實向法院陳 報。
三、提出聲請人107至109年、111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 清單正本,及最新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四、聲請人有無扶養之人,其等有無任何收入來源?是否領有其 他社會補助或其他租金收入等各種收入?併提出上開受扶養



人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不得省略)、全國財產稅總歸戶 財產查詢清單、109至111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及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暨明細。以及是否有其他扶 養義務人?併提出親屬系統表。
五、請聲請人向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臺北 市○○○路000號11樓)申請聲請人本人及受扶養人自107年度 以來迄今於該公司之往來證券商、股票餘額、異動表等相關 資料。待該公司查詢核發保管帳戶客戶餘額表、客戶存券異 動明細表、集保戶往來參加人明細資料表(含帳號)及投資 人於清算交割銀行未開戶明細表等文件後,再予一併陳報本 院。
六、聲請人向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地址:臺 北市○○區○○街0號3樓)申請查詢聲請人本人於各金融機構銀 行之存款帳戶及集保存摺,並依公會所查詢之所有金融機構 ,自行向各該金融機構申請自聲請更生前2年至本裁定送達 日後之存款、集保存摺完整交易紀錄明細,倘若僅提出存款 餘額證明,本院即難認聲請人已盡協力義務。
七、聲請人向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地址:臺北市○○ 路000號5樓)申請查詢歷年以來包含以聲請人為要保人或受 益人之人壽保險投保單及儲蓄性、投資性保單,待該公會核 發查詢結果相關文件後,其上如有「有效保險契約」,請向 投保之保險公司查詢該等保單現有「保單價值準備金、解約 金」之數額,並提出相關證明文件,一併陳報本院。八、請說明聲請人於聲請更生前2年內有無財產變動狀況?亦即 就包括土地、建築物、動產、銀行存款、股票、人壽保單、 事業投資或其他資產在內所有財產之有償、無償(原始或繼 受)取得、移轉予他人、變更或設定負擔等事實或法律行為 致生得、喪、變更權利之情形,應據實向法院陳報。九、聲請人並應請說明如法院裁准更生,聲請人將如何籌措資金 ,擬定更生方案以清償債務,並應提出目前可負擔之還款方 案,就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人依更生程序所得受償之總額 及其計算方法及相關證明資料(更生方案倘無履行之可能, 法院將無法認可更生方案,債務人提出本件聲請將無實益) 。
(請聲請人務必使用標籤紙,並依上開補正事項所示順序提出證明文件,並請盡力一次即補正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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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