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12年度,249號
KLDV,112,訴,249,202307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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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訴字第249號
原 告 林崇仁即加賀小吃店



訴訟代理人 邱于倫律師
被 告 廖俊誠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2年8月16日上午10時整,在本院第七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14  日 民事庭法 官 王翠芬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14  日 書記官 陳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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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