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更生程序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消債更字,112年度,90號
CYDV,112,消債更,90,202307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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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消債更字第90號
聲 請 人 鄭帆順
代 理 人 吳奕麟律師(法扶律師)
上列聲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更生程序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十五日內,補提附表所示相關資料證明到院。
理 由
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 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 8條定有明文。又按聲請更生或清算  ,徵收聲請費新臺幣(下同)一千元;郵務送達費及法院人 員差旅費不另徵收,但所需費用超過應徵收之聲請費者,其 超過部分,依實支數計算徵收,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 6條 第1項、第2項分別定有明文。又上開所需費用及進行更生或 清算程序之必要費用,法院得酌定相當金額,定期命聲請人 預納之,逾期未預納者,除別有規定外,法院得駁回更生或 清算之聲請,復為同條第3項所明定。
二、查聲請人具狀聲請更生,惟未提出如附表所示事項到院,爰 定期命補正,如逾期未補正,則駁回其聲請。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20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陳卿和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20  日 書記官 黃亭嘉
附表:
一、應於5日內預納郵務送達費1,150元,如逾期未繳,則駁回更 生之聲請。【郵務送達費部分,按債權人及債務人總人數, 以每人10份,每份43元計算。計算式:5人×10份×43元-1,00 0元=1150元】。又本件郵務送達費係預繳,如有不足,另依 實支數計算徵收;尚有剩餘,則退還予聲請人。二、請說明何時參與銀行公會協商成立,於何時毀諾?有何不可 歸責聲請人而毀諾之原因?協商、履約期間及毀諾時,聲請 人之平均月收入各若干?並提出相關資料文件。三、請提出聲請人與受扶養人即聲請人之子、聲請人配偶最近一 個月申請之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與110、111年度 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聲請人部分請補提111年 度所得資料清單)




四、財產方面:
請提出聲請人名下所有之汽、機車行照影本。若無,亦請以 書面陳報之。
五、收入方面:
請陳報聲請人除目前任職輝達冰行平均每月約23,000元之收 入外,是否有其他兼職收入?如有,請一併陳報並提出收入 證明,若無,亦請說明之。
六、補助方面:
請陳報聲請人及受扶養人即聲請人之子有無領取任何政府補 助金?(如:低收入戶、教育補助、殘障津貼、交通補助、 失業補助)或其他社會福利津貼?如有,請陳報領取之期間 、數額,並提出領取補助金或福利津貼之轉帳存摺封面暨內 頁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如無,亦請書面說明之。七、請提出聲請人與受扶養人(即聲請人之子)於郵局、銀行、 農漁會、合作社等金融機構之全部存摺(含證券存摺)完整 影本(須附完整清晰內頁資料並補登存摺自民國110年7月7 日起迄今之交易明細;如無法補登,仍應提供存摺封面及餘 額內頁影本)。
八、商業保險部分:
(一)請陳報聲請人投保之富邦人壽新平準終身壽險是否有保單價 值準備金(解約金),若有,其數額為何?並請提出相關資 料。
(二)另請陳報聲請人除上開壽險外,有無投保其他商業保險契約 (含以本人、父母、子女為被保險人、要保人或受益人之人 壽保單及儲蓄性、投資性保單等),若有,請敘明保險公司 名稱、地址、各保險契約有效期限及每期保費金額、繳費時 間及現有保單價值準備金之金額,並提出保險契約影本或其 他相關文件。如有以該等保單質借,應提出質借之金額及還 款紀錄、目前尚餘借款金額等證明文件【請自行向保險公司 申請,勿要求本院行文】。若無任何相關資料,仍應以書面 說明,【並提出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保險業通 報作業資訊系統」資料查詢結果表】。
九、請陳報有無股票、存款或其他投資等資料並提出聲請人於各 金融機構之全部存摺及證券存摺(集保存摺)完整影本。( 如有股票則請一併陳報發行公司之名稱、營利事業統一編號 、主營業處所在地;若無任何股票、存款或其他投資資料, 仍應以書面說明)。
十、聲請人之子扶養費部分,請陳報聲請人之子是否有任何打工 或任職收入?若有,請提出相關資料。
、請陳報聲請人於聲請前2年(即至112年7月6日止)財產變動



狀況(含有償、無償行為所生之變動,如所變動者係不動產 所有權,並應詳為表明不動產之地號、建號),如係因償債 而變動者,並提出負債證明文件。
、請提出更生償還計劃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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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