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除字,112年度,9號
MLDV,112,除,9,202306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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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2年度除字第9號
聲 請 人 杜氏蝶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1年度司催字第43號公示催告。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1年11月30日屆滿,迄今無 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8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何松穎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8   日          書記官 劉碧雯
附表: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001 富田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106-ND-0000000-0 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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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富田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