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除字,112年度,176號
TNDV,112,除,176,20230628,1

1/1頁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2年度除字第176號
聲 請 人 羅秀玲即羅日銀之繼承人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於民國112年6月28日
言詞辯論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聲請意旨以:聲請人持有如附表所示之股票,因不慎遺失, 前經聲請公示催告,並依本院111年度司催字第399號裁定公 告在本院網站,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 原股票,為此聲請宣告附表所載股票無效等語。二、按公示催告,聲請人得於申報權利之期間已滿後3個月內, 聲請為除權判決,民事訴訟法第545條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三、查聲請人主張之事實,核與本院調閱上開公示催告卷宗相符 ,可信為真正。茲因附表所載之股票,經本院准予公示催告 ,並經聲請人向本院聲請將該公示催告公告登載在本院網站 ,本院業於民國111年12月1日公告後,其申報權利期間已於 112年5月31日屆滿,期間內均無人向本院申報權利及提出原 股票。從而,聲請人聲請宣告該股票無效,於法並無不合, 應予准許。
四、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款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28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李杭倫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28  日 書記官 黃怡惠
附表: 112年度除字第176號 編號 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 張數 股數 0001 臺南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78ND0000000-0 1 1000 0002 臺南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79NX0000000-0 1 110 0003 臺南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79NX0000000-0 1 110 0004 臺南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80NX0000000-0 1 244 0005 臺南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81NX0000000-0 1 321 0006 臺南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82NX0000000-0 1 214 0007 臺南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83NX0000000-0 1 199 0008 臺南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84NX0000000-0 1 395 0009 臺南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85NX0000000-0 1 207 0010 臺南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86NX0000000-0 1 224 0011 臺南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87NX0000000-0 1 241 0012 臺南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89NX0000000-0 1 65

1/1頁


參考資料
臺南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