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抵押物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司拍字,112年度,137號
TNDV,112,司拍,137,202306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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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司拍字第137號
聲 請 人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鴻聯

代 理 人 蘇震
相 對 人 郭珠意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程序費用新臺幣貳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 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 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73條定有明文 。此規定,依民法第881條之17規定,於最高限額抵押權準 用之。
二、聲請意旨略以:
㈠相對人郭珠意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為擔保對聲 請人①現在(包括過去所負現在尚未清償)及將來在本抵 押權設定契約書所定最高限額內所負之債務,包括借款、 透支、貼現及墊款②現在(包括過去所負現在尚未清償) 及將來在本抵押權設定契約書所定最高限額內所負之債務 ,包括借款、透支、貼現、買入光票、墊款、承兌、委任 保證、開發信用狀、進出口押匯、票據、保證、信用卡契 約、應收帳款承購契約、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契約及特約 商店契約,設定①新臺幣(下同)5,030,000元②1,880,000 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擔保債權確定期日均為民國   140年1月20日,債務清償期均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定清償 日期,經登記在案。
㈡嗣相對人郭珠意於①110年1月26日②110年1月26日③110年1月 29日④110年2月18日以「郭珠意利泓工程行」為借款人 ,向聲請人借款①4,190,000元②840,000元③720,000元④500 ,000元,借款期限至①117年1月26日②117年1月26日③117年 1月29日④115年2月18日止,約定①②每月攤還本息金額以24 0期核算,餘款到期(117年1月26日)清償③按月攤還本息 ④按月繳息,惟自110年8月18日起以每1個月為一期共分54 期平均攤還本息,並均約定①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



金或付息時,聲請人應事先於7日前以書面通知或催告借 款人後,借款人即喪失期限利益,應即清償全部借款②③④ 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時,借款視為全部到期。另 相對人郭珠意向聲請人申辦信用卡,並約定⑤當期之應付 帳款應於當期繳款截止日前全數繳付聲請人。詎相對人自 ①②③112年2月27日④112年2月18日即未依約繳納本息⑤112年 4月10日起即未依約繳款,經聲請人發函催繳貸款款項亦 置之不理,依約定借款視為全部到期,尚欠本金①3,859,9 77元②772,856元③546,921元④364,789元⑤29,228元,及其 利息、違約金仍未清償,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 並提出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其他約定事項、他項權利證明 書、個人「消費性」貸款契約書、授信明細查詢單等影本 各2件,貸款契約書、信用卡申請書、借據、授信約定書 、卡戶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查詢及分期未入帳查詢、歷史 帳單查詢、通知函、信用卡約款等影本各1件,掛號郵件 收件回執影本3件,土地登記謄本1件及建物登記謄本2件 等為證。
三、聲請人上開聲請,經核於法尚無不合;且已據本院發函通知 相對人於收受該通知後10日內,就本件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 保之債權額陳述意見,惟相對人於收受該通知後,逾期迄今 仍未陳述意見,是依上開規定,本件聲請,應予准許。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78 條,裁定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 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執之。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30  日 司法事務官 洪瑞珠

附記:
一、聲請人、相對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二、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後15日內,提出『相對人其他可供送 達之地址』;如相對人係法人,則應提出法人最新登記資 料( 例如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事項表) 及法定代理人最新現 戶戶籍謄本正本( 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個人記事 欄請勿省略) ,以核對是否合法送達。( 否則無法核發確 定證明書)
三、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証明書,聲請人 勿庸另行聲請。
四、拍賣抵押物係不經言詞辯論,亦不訊問相對人,相對人對



於聲請人之請求未必詳悉,是聲請人、相對人獲本院之裁 定後,請詳細閱讀裁定內容,若發現有錯誤,請於確定前 向本院聲請裁定更正錯誤。
  
附表: 112年度司拍字第000137號 編號 土地坐落 面積 權利範圍 縣市 鄉鎮市區 段 地號 平方公尺 001 臺南市 安平金華段 64 3144 80000分之350
附表(建物)︰ 112年度司拍字第000137號 編號 建 號 建物門牌 基地坐落 建築式樣 主要建築 材料及 房屋層數 建物面積 權利範圍 地下四層 合 計 面 積 單 位 001 10124 臺南市○○區○○路000號地下4樓 臺南市○○區○○段00地號 24層樓房 鋼筋混凝 土造 3.75 3.75 平方公尺 132分之1 共有部分:金華段10123建號,權利範圍10000分之9999
附表(建物)︰ 112年度司拍字第000137號 編號 建 號 建物門牌 基地坐落 建築式樣 主要建築 材料及 房屋層數 建物面積 附屬建物 權利 範圍 十 五 層 十六 層 玄 關 合 計 面 積 單 位 主要 建築 材料 陽 台 面 積 單 位 002 10245 臺南市○○區○○路000號15樓之22 臺南市○○區○○段00地號 24層樓房 鋼筋混凝 土造 64.55 55.46 2.02 122.03 平方公尺 鋼筋混凝土造 15.91 平方公尺 全部 共有部分:金華段10118建號,權利範圍70000分之288 共有部分:金華段10119建號,權利範圍70000分之405 共有部分:金華段10121建號,權利範圍70000分之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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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