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董事委任關係不存在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11年度,5691號
TPDV,111,訴,5691,202306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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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訴字第5691號
原 告 徐誠斌

訴訟代理人 徐正坤律師
被 告 宬世環宇國際媒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余祈霖
訴訟代理人 陳以敦律師
陳崇光律師
宋思凡律師
被 告 可堤行銷設計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余祈霖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董事委任關係不存在等事件,本院裁定如
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2年7月3日下午2時10分,在本院第23法庭行言詞辯論
理 由
一、按法院於言詞辯論終結後,宣示裁判前,如有必要得命再開 辯論,民事訴訟法第210條定有明文。
二、本件於民國112年5月30日言詞辯論終結後,仍有事實待釐清 ,因認本件有再開辯論之必要。
三、爰依首揭規定,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16  日 民事第八庭 法 官 吳佳樺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16  日 書記官 黃湘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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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宬世環宇國際媒體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可堤行銷設計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