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12年度,6993號
TYDV,112,司促,6993,202306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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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司促字第6993號
債 權 人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男州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陳廷翰(即田雅綺之繼承人)、陳廷瑋(即田
雅綺之繼承人)、陳義誠(即田雅綺之繼承人)間請求支付命令事
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
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提出被繼承人田雅綺之除戶謄本、繼承系統表及其全
體繼承人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不可省略)
二、請向被繼承人田雅綺死亡時戶籍地法院查詢其繼承人有
無拋棄或限定繼承,並將查詢結果陳報本院。
貳、本裁定不得異議。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19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劉彥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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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