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借款
板橋簡易庭(民事),板簡字,112年度,649號
PCEV,112,板簡,649,202306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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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民事裁定
112年度板簡字第649號
原 告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雙和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康惠如
訴訟代理人 吳博
被 告 曾怡翔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前經辯論終結,因有民事訴訟法第386條第4款之情形,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一百一十二年七月十三日十四時二十六分在本院板橋簡易庭第五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6   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
            法 官 陳佳君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7   日 書記官 李庭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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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雙和分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雙和分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