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土地徵收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行政),訴字,109年度,367號
KSBA,109,訴,367,202305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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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367號
原 告 陳炳
陳王孟淑
陳裕元
陳鵬弘
陳麗蓉
林陳如玉
吳陳如寶
林紀玲
林韻玲

吳陳如銀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陳雅娟 律師
被 告 內政部
代 表 人 林右昌
訴訟代理人 鄭倩如
鄭雅芳
參 加 人 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代 表 人 柯朝塗
訴訟代理人 宋孟陽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廢止土地徵收事件,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23  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一庭
法 官 邱 政 強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23  日
書記官 黃 玉 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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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