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遺產分割登記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11年度,685號
CHDV,111,訴,685,202305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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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訴字第685號
上 訴 人 中華開發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胡木原


上列上訴人提起撤銷遺產分割登記事件,對於112年3月30日本院
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前
段規定,命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向本院補繳第二審
裁判費新臺幣15,855元,逾期未補繳即駁回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3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張佳燉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3 日
書記官 曾靖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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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中華開發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