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11年度簡字第484號
公 訴 人 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藍信民
上列被告因違反藥事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8年度偵字
第2130、10692號、109年度偵字第1994號),經被告自白犯罪,
本院合議庭認宜以簡易判決處刑(本院原受理案號:111年度訴
字第64號),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下:
主 文
藍信民犯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緩刑肆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且應於本判決確定之翌日起參年內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貳佰貳拾小時之義務勞務,並接受法治教育肆場次。
犯罪事實
一、藍信民明知Flmodafinil使用於人體,足以影響人類身體結 構及生理機能,屬藥事法第6條第3款所定之藥品,且Flmoda finil未曾由行政院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依同法第39 條規定核發輸入許可證,倘未經核准擅自輸入,係同法第22 條第1項第2款所定之禁藥,竟仍為下列犯行: ㈠基於輸入禁藥及販賣禁藥之犯意,於民國106年12月22日至23 日間某時,在其位於屏東縣○○市○○○街00號6樓之1住處內, 使用電腦設備連結網際網路,向位於大陸地區之蘇州麥輪生 物有限公司(下稱蘇州麥輪公司),訂購不詳數量之含有Fl modafinil成分粉末(下稱Flmodafinil粉末,Flmodafinil 中文名稱為二氟普衛醒),再委由不知情之貨運公司人員報 運進口,嗣上開Flmodafinil粉末於107年1月2日至3日間某 時,自大陸地區運抵臺灣後送往上址;藍信民取得上開Flmo dafinil粉末後,旋在上址使用電腦設備連結網際網路,以 「uniconazole」帳號登入「露天拍賣」網站,在該網站刊 登「二氟普衛醒10公克(本品可以加密貨幣如比特幣支付) 」、「直購價2,000」等訊息,表示以每10公克、價金新臺 幣(下同)2,000元之條件販賣Flmodafinil,供不特定人瀏 覽購買,並由如附表一編號1至43所示販賣對象,先後於如 附表一編號1至43所示之時間,透過「露天拍賣」網站,分 別以如附表一編號1至43所示之價金,下標訂購如附表一編 號1至43所示數量之Flmodafinil粉末,藍信民再將上開販賣
對象訂購之Flmodafinil粉末,交由不知情之貨運公司人員 寄送予各該販賣對象,並收取各該販賣對象給付之價金。 ㈡復基於輸入禁藥之犯意,於107年7月底某時,在上址使用電 腦設備連結網際網路,向蘇州麥輪公司訂購如附表二編號1 所示之Flmodafinil粉末,再委由不知情之洋基通運股份有 限公司(下稱洋基通運公司)人員報運進口,嗣上開Flmoda finil粉末於107年8月8日某時,自大陸地區運抵臺灣,經關 務人員於執行查驗時發現並扣押。
㈢又基於輸入禁藥及販賣禁藥之犯意,於107年8月7日某時,在 上址使用電腦設備連結網際網路,向蘇州麥輪公司訂購不詳 數量之Flmodafinil粉末,再委由不知情之荷蘭商聯邦快遞 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聯邦快遞公司)人員報運進口,嗣 上開Flmodafinil粉末於同月17日某時,自大陸地區運抵臺 灣後送往上址;藍信民取得上開Flmodafinil粉末後,即由 如附表一編號45至48所示販賣對象,先後於如附表一編號45 至48所示之時間,透過「露天拍賣」網站,分別以如附表一 編號45至48所示之價金,下標訂購如附表一編號45至48所示 數量之Flmodafinil粉末,藍信民再將上開販賣對象訂購之F lmodafinil粉末,交由不知情之貨運公司人員寄送予各該販 賣對象,並收取各該販賣對象給付之價金。
㈣另基於輸入禁藥及販賣禁藥之犯意,於107年11月12日某時, 在上址使用上開電腦設備連結網際網路,向蘇州麥輪公司訂 購不詳數量之Flmodafinil粉末,再委由不知情之洋基通運 公司人員報運進口,嗣上開Flmodafinil粉末於同月22日某 時,自大陸地區運抵臺灣後送往上址;藍信民取得上開Flmo dafinil粉末後,即由如附表一編號49至51所示販賣對象, 先後於如附表一編號49至51所示之時間,透過「露天拍賣」 網站,分別以如附表一編號49至51所示之價金,下標訂購如 附表一編號49至51所示數量之Flmodafinil粉末,藍信民再 將上開販賣對象訂購之Flmodafinil粉末,交由不知情之貨 運公司人員寄送予各該販賣對象,並收取各該販賣對象給付 之價金。嗣經警方於108年2月27日持本院核發之搜索票至上 址搜索,並當場扣得其所有如附表二編號2至10所示之物。二、案經行政院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移送臺灣桃園地方檢察 署檢察官陳請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令轉,暨屏東縣政府警 察局移送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 由
一、得心證之理由
㈠本案證據部分,除補充「被告藍信民於本院準備程序及訊問 時之自白」、「被告『露天拍賣』網站頁面截圖」及「衛福部
112年5月5日FDA藥字第1129020065號函」外,其餘均引用起 訴書之記載(如附件)。
㈡綜上所述,本案事證明確,被告上開犯行,堪以認定,應予 依法論科。
二、論罪科刑
㈠按藥事法所定「禁藥」係指除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人員攜 帶自用藥品進口之情形外,未經核准擅自輸入之藥品;所稱 「未經核准擅自輸入之藥品」,係指該藥品未曾由中央衛生 主管機關依藥事法第39條規定核發輸入許可證者,藥事法第 22條第1項第2款及藥事法施行細則第6條分別定有明文。而 在大陸地區產製藥品,事實上不能經由我國衛生主管機關核 准,更無從予以監督管理,如有將大陸地區產製藥品輸入或 攜帶進入臺灣地區,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40條規定既以進口論,其未經核准擅自輸入者,自應認屬藥 事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所稱之禁藥(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 字第788號判決意旨參照)。經查,被告為供販賣之用而自 大陸地區輸入臺灣之Flmodafinil,不曾由中央衛生主管機 關衛福部依藥事法第39條規定核發輸入許可證,有衛福部11 2年5月5日FDA藥字第1129020065號函在卷可稽(見本院卷第 101頁),揆諸上開說明,Flmodafinil自屬禁藥。 ㈡核被告如附表一編號1、44、45、49所為,均係犯藥事法第82 條第1項之輸入禁藥罪;如附表編號2至43、46至48、50至51 所為,均係犯藥事法第83條第1項之販賣禁藥罪。又被告如 附表一編號1、45、49所示輸入禁藥行為之目的,均在於出 售牟利,其輸入之初即具有販賣意圖,是被告於如附表一編 號1、45、49所示各次輸入禁藥之行為後,所為如附表一編 號1、45、49所示首次販賣禁藥之低度行為,應分別為各該 輸入禁藥之高度行為所吸收,不另論罪。而被告如附表一編 號1、44、45、49所示4次輸入禁藥犯行,以及如附表一編號 2至43、46至48、50至51所示47次販賣禁藥犯行,輸入及販 賣之時間均有相當間隔,可見其犯意各別,行為互殊,應予 分論併罰。
㈢被告利用不知情之洋基通運公司、聯邦快遞公司等貨運公司 人員,報關進口並將Flmodafinil自大陸地區運抵臺灣,又 利用不知情之貨運公司人員,寄送Flmodafinil予購買者之 行為,均為間接正犯。
三、科刑及緩刑
㈠爰以行為人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貪圖不法利益,恣意自大 陸地區輸入禁藥並上網販賣予他人,破壞藥品安全之管制, 助長禁藥流通,並影響他人身心健康,所為應予非難;惟念
及被告於偵查、本院準備程序及訊問時均坦承犯行,犯後態 度良好,且其僅有於79年間經法院判處罰金刑確定之前案紀 錄,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佐,素行尚可; 復考量被告輸入及販賣禁藥之數量,兼衡被告自述之智識程 度、家庭生活及經濟狀況(詳如本院卷第42頁)暨其犯罪動 機、目的、手段及所生危害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主文所 示之刑。
㈡復考量本案被告所為各次犯行,均係自大陸地區輸入禁藥後 上網兜售,其所輸入與販賣之禁藥種類、犯罪目的與行為態 樣,以及侵害法益之種類均相同;再參酌其販賣對象之人數 ,以及各次犯罪時間分布於106年12月至108年2月、地點均 相同之時空密接程度;並衡量刑罰邊際效應隨刑期而遞減及 行為人所生痛苦程度隨刑期而遞增等情形,定應執行之刑如 主文所示。
㈢另被告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其因一時 失慮,致罹刑典,然其於偵查、本院準備程序及訊問時均坦 承犯行,業如前述,可見其已正視自己之錯誤,足認其經此 偵審程序及罪刑之宣告後,應已知所警惕,信無再犯之虞, 可認被告所受宣告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爰依刑法第74條 第1項第1款規定,宣告如主文所示之緩刑,且為求被告記取 教訓,警惕其日後審慎行事,爰併依刑法第74條第2項第5款 及第8款規定,命其於本判決確定之翌日起3年內,向檢察官 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 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如主文所示時數之義務勞務,並 接受如主文所示場次之法治教育,以啟自新,並依刑法第93 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宣告於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至被告 倘違反上開緩刑負擔情節重大,足認原宣告之緩刑難收其預 期效果,而有執行刑罰之必要時,依刑法第75條之1第1項第 4款規定,得撤銷其緩刑宣告,附此敘明。
四、沒收
㈠按供犯罪所用、犯罪預備之物或犯罪所生之物,屬於犯罪行 為人者,得沒收之,刑法第38條第2項前段定有明文。又查 獲之偽藥或禁藥,沒入銷燬之,藥事法第79條第1項亦有明 文,該沒入銷燬之規定,係列於藥事法第8章「稽查及取締 」內,而非列於第9章之「罰則」,其性質應屬行政秩序罰 ,屬行政機關依行政程序科罰之權限,法院自不得越權於判 決內諭知沒入銷燬,惟查獲之禁藥若未經行政機關沒入並銷 燬,法院自應依刑法第38條規定宣告沒收之(最高法院92年 度台上字第2718號、93年度台上字第738號判決意旨參照) ;另違禁物係指依法令禁止製造、運輸、販賣、持有及行使
之物而言,藥事法對禁藥,並無禁止持有規定,則除其他法 令另有禁止製造、運輸、販賣、持有及行使規定外,禁藥非 屬違禁物(最高法院85年度台上字第4545號判決意旨參照) 。經查:
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2至8所示之物經鑑定後,均檢出Flmoda finil成分,有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8年6月17日FDA研字 第1070030253號、同年10月15日FDA研字第1080006524號檢 驗報告書各1份在卷可稽(見警卷第117至121頁,桃偵卷第2 1頁),上開扣案物雖非違禁物,然皆屬被告所有,且分別 供其如附表一編號44、49所示輸入禁藥犯行所用,復未經行 政機關沒入銷燬,揆諸上揭說明,爰依第38條第2項前段規 定,分別於被告所犯各該罪刑項下宣告沒收。
⒉另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1所示之物經鑑定後,雖檢出Flmodafin il成分,有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9年1月20日FDA研字第1 080034261號檢驗報告書1份在卷可稽(見警卷第125至126頁 ),惟該物非違禁物,且經被告販賣後寄送予鄭朝鴻,已不 屬於被告所有,爰不予宣告沒收。
㈡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9所示之電腦設備,屬於被告所有,且係 用於傳送關於Flmodafinil之論文予各購買者,業據被告於 警詢及偵查中供述明確(見警卷第35頁,偵一卷第119頁) ,是該物係供如附表一編號1至43、45至51所示犯行所用, 爰依刑法第38條第2項前段規定,分別於被告所犯各該罪刑 項下宣告沒收。
㈢而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0所示之物,屬於被告所有,且係預備 用於包裝Flmodafinil,業據被告於本院準備程序時供述明 確(見本院卷第41頁),應認該物係被告預備供日後販賣禁 藥所用,屬供犯罪預備所用之物,爰依刑法第38條第2項前 段規定,於被告所為最後1次販賣禁藥犯行,即如附表一編 號51所示罪刑項下宣告沒收。
㈣另被告販賣如附表一編號1至43、45至51所示禁藥,所取得如 附表一編號1至43、45至51所示之價金,為其犯罪所得,未 據扣案,爰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第3項規定,分別 於被告所犯各該罪刑項下宣告沒收,並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 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㈤至其餘扣案之物,無證據證明與本案犯行有關,爰不予宣告 沒收,併予敘明。
五、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2項、第3項、第454條第2項,逕以 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六、如不服本判決,得於判決書送達之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 訴狀(須附繕本),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
本案經檢察官陳建州提起公訴,檢察官葉幸眞到庭執行職務。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29 日 刑事第四庭 法 官 陳政揚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件判決,得於判決書送達之日起20日內,以書狀敘述理由(須附繕本),向本庭提出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30 日 書記官 陳佳迪
附錄本判決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藥事法第82條
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億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2億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億5千萬元以下罰金。
因過失犯第1項之罪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1千萬元以下罰金。
第1項之未遂犯罰之。
藥事法第83條
明知為偽藥或禁藥,而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千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億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7千5百萬元以下罰金。
因過失犯第1項之罪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5百萬元以下罰金。
第1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表一:
編號 輸入行為 販賣時間 販賣對象 販賣數量 /價金 主文欄 1 如犯罪事實欄一㈠所示之輸入禁藥行為 107年1月5日 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使用「露天拍賣」網站「Z000000000」帳號之人 1包、約10公克/2千元 藍信民犯藥事法第八十二條第一項之輸入禁藥罪,處有期徒刑陸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9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 107年1月6日 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使用「露天拍賣」網站「polo4878」帳號之人 1包、約10公克/2千元 藍信民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販賣禁藥罪,處有期徒刑參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9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 107年1月7日 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使用「露天拍賣」網站「s883336」帳號之人 1包、約10公克/2千元 藍信民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販賣禁藥罪,處有期徒刑參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9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 107年1月8日 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使用「露天拍賣」網站「oooxxx770311」帳號之人 1包、約10公克/2千元 藍信民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販賣禁藥罪,處有期徒刑參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9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 107年1月15日 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使用「露天拍賣」網站「tamaraandy」帳號之人 1包、約10公克/2千元 藍信民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販賣禁藥罪,處有期徒刑參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9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 107年1月27日 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使用「露天拍賣」網站「maoz」帳號之人 1包、約10公克/2千元 藍信民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販賣禁藥罪,處有期徒刑參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9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 107年1月29日 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使用「露天拍賣」網站「fling0000000」帳號之人 1包、約10公克/2千元 藍信民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販賣禁藥罪,處有期徒刑參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9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 107年2月6日 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使用「露天拍賣」網站「u0000000」帳號之人 1包、約10公克/2千元 藍信民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販賣禁藥罪,處有期徒刑參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9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 107年2月13日 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使用「露天拍賣」網站「dear000000」帳號之人 1包、約10公克/2千元 藍信民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販賣禁藥罪,處有期徒刑參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9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 107年2月14日 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使用「露天拍賣」網站「golden000000」帳號之人 1包、約10公克/2千元 藍信民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販賣禁藥罪,處有期徒刑參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9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 107年2月16日 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使用「露天拍賣」網站「Z000000000」帳號之人 1包、約10公克/2千元 藍信民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販賣禁藥罪,處有期徒刑參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9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 107年2月22日 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使用「露天拍賣」網站「xuyiqing1972」帳號之人 1包、約10公克/2千元 藍信民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販賣禁藥罪,處有期徒刑參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9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 107年3月3日 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使用「露天拍賣」網站「Z000000000」帳號之人 1包、約10公克/2千元 藍信民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販賣禁藥罪,處有期徒刑參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9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 107年3月4日 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使用「露天拍賣」網站「brian00000000」帳號之人 1包、約10公克/2千元 藍信民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販賣禁藥罪,處有期徒刑參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9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 107年3月7日 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使用「露天拍賣」網站「oooxxx770311」帳號之人 1包、約10公克/2千元 藍信民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販賣禁藥罪,處有期徒刑參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9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 107年3月22日 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使用「露天拍賣」網站「styiclive」帳號之人 1包、約10公克/2千元 藍信民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販賣禁藥罪,處有期徒刑參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9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 107年3月25日 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使用「露天拍賣」網站「oooxxx770311」帳號之人 1包、約10公克/2千元 藍信民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販賣禁藥罪,處有期徒刑參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9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 107年3月27日 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使用「露天拍賣」網站「ianne936」帳號之人 1包、約10公克/2千元 藍信民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販賣禁藥罪,處有期徒刑參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9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 107年3月29日 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使用「露天拍賣」網站「face119」帳號之人 1包、約10公克/2千元 藍信民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販賣禁藥罪,處有期徒刑參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9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0 107年4月1日 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使用「露天拍賣」網站「koda54321」帳號之人 1包、約10公克/2千元 藍信民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販賣禁藥罪,處有期徒刑參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9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1 107年4月6日 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使用「露天拍賣」網站「babylisophie」帳號之人 1包、約10公克/2千元 藍信民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販賣禁藥罪,處有期徒刑參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9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 107年4月8日 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使用「露天拍賣」網站「callus」帳號之人 1包、約10公克/2千元 藍信民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販賣禁藥罪,處有期徒刑參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9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3 107年4月13日 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使用「露天拍賣」網站「oooxxx770311」帳號之人 1包、約10公克/2千元 藍信民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販賣禁藥罪,處有期徒刑參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9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4 107年4月18日 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使用「露天拍賣」網站「callus」帳號之人 6包、共約60公克/1萬2千元 藍信民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販賣禁藥罪,處有期徒刑伍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9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5 107年4月19日 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使用「露天拍賣」網站「mythcable9017」帳號之人 1包、約10公克/2千元 藍信民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販賣禁藥罪,處有期徒刑參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9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6 107年4月21日 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使用「露天拍賣」網站「callus」帳號之人 10包、共約100公克/2萬元 藍信民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販賣禁藥罪,處有期徒刑伍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9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7 107年4月24日 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使用「露天拍賣」網站「dnaxdna (起訴書附表誤載為dnaxdina,應予更正)」帳號之人 2包、約20公克/4千元 藍信民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販賣禁藥罪,處有期徒刑肆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9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8 107年4月28日 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使用「露天拍賣」網站「oooxxx770311」帳號之人 1包、約10公克/2千元 藍信民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販賣禁藥罪,處有期徒刑參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9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9 107年5月1日 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使用「露天拍賣」網站「chien0000000」帳號之人 1包、約10公克/2千元 藍信民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販賣禁藥罪,處有期徒刑參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9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0 107年5月1日 使用「露天拍賣」網站「o308ya」帳號之林暘軒 1包、約10公克/2千元 藍信民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販賣禁藥罪,處有期徒刑參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9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1 107年5月6日 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使用「露天拍賣」網站「gta58997」帳號之人 1包、約10公克/2千元 藍信民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販賣禁藥罪,處有期徒刑參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9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2 107年5月7日 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使用「露天拍賣」網站「c0830」帳號之人 1包、約10公克/2千元 藍信民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販賣禁藥罪,處有期徒刑參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9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3 107年5月10日 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使用「露天拍賣」網站「golden000000」帳號之人 1包、約10公克/2千元 藍信民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販賣禁藥罪,處有期徒刑參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9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4 107年5月11日 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使用「露天拍賣」網站「yZ0000000000」帳號之人 1包、約10公克/2千元 藍信民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販賣禁藥罪,處有期徒刑參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9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5 107年5月12日 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使用「露天拍賣」網站「94smartjyu」帳號之人 1包、約10公克/2千元 藍信民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販賣禁藥罪,處有期徒刑參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9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6 107年5月14日 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使用「露天拍賣」網站「luofeei123」帳號之人 1包、約10公克/2千元 藍信民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販賣禁藥罪,處有期徒刑參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9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7 107年5月16日 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使用「露天拍賣」網站「chen0430tw」帳號之人 1包、約10公克/2千元 藍信民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販賣禁藥罪,處有期徒刑參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9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8 107年5月17日 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使用「露天拍賣」網站「xindaotech」帳號之人 1包、約10公克/2千元 藍信民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販賣禁藥罪,處有期徒刑參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9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9 107年5月22日 使用「露天拍賣」網站「chaohung0813」帳號之鄭朝鴻 1包、約10公克/2千元 藍信民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販賣禁藥罪,處有期徒刑參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9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0 107年5月24日 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使用「露天拍賣」網站「gr20een」帳號之人 1包、約10公克/2千元 藍信民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販賣禁藥罪,處有期徒刑參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9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1 107年5月24日 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使用「露天拍賣」網站「tsaiifang」帳號之人 1包、約10公克/2千元 藍信民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販賣禁藥罪,處有期徒刑參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9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2 107年5月27日 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使用「露天拍賣」網站「oooxxx770311」帳號之人 1包、約10公克/2千元 藍信民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販賣禁藥罪,處有期徒刑參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9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3 107年5月28日 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使用「露天拍賣」網站「stillinvain」帳號之人 1包、約10公克/2千元 藍信民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販賣禁藥罪,處有期徒刑參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9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4 如犯罪事實欄一㈡所示之輸入禁藥行為 輸入後即遭扣押,故未能販賣。 藍信民犯藥事法第八十二條第一項之輸入禁藥罪,處有期徒刑陸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 45 如犯罪事實欄一㈢所示之輸入禁藥行為 107年9月14日 使用「露天拍賣」網站「chaohung0813」帳號之鄭朝鴻 4包、共約40公克/8千元 藍信民犯藥事法第八十二條第一項之輸入禁藥罪,處有期徒刑陸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9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6 107年9月19日 使用「露天拍賣」網站「chaohung0813」帳號之鄭朝鴻 11包、共約110公克/2萬2千元 藍信民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販賣禁藥罪,處有期徒刑伍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9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7 107年9月28日 使用「露天拍賣」網站「chaohung0813」帳號之鄭朝鴻 1包、約10公克/2千元 藍信民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販賣禁藥罪,處有期徒刑參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9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8 107年9月29日 使用「露天拍賣」網站「chaohung0813」帳號之鄭朝鴻 11包、共約110公克/2萬2千元 藍信民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販賣禁藥罪,處有期徒刑伍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9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9 如犯罪事實欄一㈣所示之輸入禁藥行為 107年11月27日 使用「露天拍賣」網站「chaohung0813」帳號之鄭朝鴻 8包、共約80公克/1萬6千元 藍信民犯藥事法第八十二條第一項之輸入禁藥罪,處有期徒刑陸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至9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0 108年2月13日 使用「露天拍賣」網站「chaohung0813」帳號之鄭朝鴻 6包、共約60公克/1萬2千元 藍信民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販賣禁藥罪,處有期徒刑伍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9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1 108年2月20日 使用「露天拍賣」網站「chaohung0813」帳號之鄭朝鴻 4包、約40公克/8千元 藍信民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販賣禁藥罪,處有期徒刑肆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9至10所示之物沒收。 附表二:
編號 扣案物名稱及數量 扣押物品目錄表出處 1 含有Flmodafinil成分之白色粉末2包(驗前毛重共105公克,驗餘毛重共83公克,含外包裝夾鏈袋2只) 桃偵卷第27頁 2 含有Flmodafinil成分之白色粉末1包(驗前毛重3.3公克,驗餘毛重3.1公克,含外包裝夾鏈袋1只) 警卷第91頁扣押物品目錄表編號2 3 含有Flmodafinil成分之白色粉末1包(驗前毛重7.0公克,驗餘毛重6.9公克,含外包裝夾鏈袋1只) 警卷第91頁扣押物品目錄表編號3 4 含有Flmodafinil成分之白色粉末1包(驗前毛重7.2公克,驗餘毛重7.1公克,含外包裝夾鏈袋1只) 警卷第91頁扣押物品目錄表編號4 5 含有Flmodafinil成分之白色粉末1包(驗前毛重11.4公克,驗餘毛重11.2公克,含外包裝夾鏈袋1只) 警卷第91頁扣押物品目錄表編號5 6 含有Flmodafinil成分之白色粉末1包(驗前毛重11.3公克,驗餘毛重11.2公克,含外包裝夾鏈袋1只) 警卷第91頁扣押物品目錄表編號6 7 含有Flmodafinil成分之白色粉末1包(驗前毛重11.3公克,驗餘毛重11.1公克,含外包裝夾鏈袋1只) 警卷第91頁扣押物品目錄表編號7 8 含有Flmodafinil成分之白色粉末1包(驗前毛重215.7公克,驗餘毛重213.7公克,含外包裝夾鏈袋1只) 警卷第91頁扣押物品目錄表編號8 9 電腦主機1台(含電源線2條、網路線1條) 警卷第93頁扣押物品目錄表編號14 10 夾鏈袋1包 警卷第93頁扣押物品目錄表編號12 11 含有Flmodafinil成分之白色粉末2包(驗前毛重分別為10.94212、11.15351公克,驗餘毛重分別為10.90915、11.12293公克,含外包裝夾鏈袋2只) 警卷第107頁 附表三:卷證代號對照表
卷證名稱 代號 本院111年度簡字第484號卷 本院卷 屏東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2130號卷 偵一卷 屏東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0692號卷 偵二卷 屏東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1994號卷 偵三卷 桃園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30916號卷 桃偵卷 屏東地方檢察署107年度他字第1958號卷 他卷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屏警刑偵竊字第10931266500號卷 警卷
附件:
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
108年度偵字第2130號
108年度偵字第10692號
109年度偵字第1994號
被 告 藍信民
上列被告因藥事法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應該提起公訴,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藍信民明知藥品應向行政院衛生福利部申請查驗登記,並經 核准發給藥品許可證後,方得輸入,且其上網瀏覽專售藥物 之大陸地區網站,明知欲購入之二氟普衛醒(Flmodafinil ),如未經核准擅自輸入,即屬藥事法規範之禁藥,不得擅 自輸入、販賣。詎仍基於輸入禁藥復行販賣之接續犯意,㈠ 於民國105年間某日起,在其位於屏東縣○○市○○○街00號6樓 之1住處,用家中電腦設備連結大陸地區之蘇州麥輪生物有 限公司(下稱蘇州麥輪公司)網站,向該公司訂購含Flmoda finil(為第4級管制藥品Modafinil之類緣物)成分之粉末 ,並佯以「甘油磷酸膽鹼」(即GlyceroPhosphocholine, 簡稱GPC)之不實證明,委由不知情之洋基通運股份有限公 司(即DHL公司)報運進口。嗣於107年8月8日前某日,藍信 民向該蘇州麥輪公司購買訂購之Flmodafinil粉末100公克自 大陸地區運輸進入臺灣境內,為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人員於 107年8月8日執行查驗時發現,並扣得附表一編號1所示之上 開Flmodafinil粉末100公克。㈡於107年8月17日前某日,在 其上開地點住處住處,用家中電腦設備連結大陸地區之蘇州 麥輪公司網站,向該公司訂購含Flmodafinil(為第4級管制 藥品Modafinil之類緣物)成分之粉末,並佯以「甘油磷酸 膽鹼」(即GlyceroPhosphocholine,簡稱GPC)之不實證明 ,委由不知情之荷蘭商聯邦快遞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即FedE x公司)報運進口。嗣於107年8月17日,藍信民向蘇州麥輪 公司購買訂購之Flmodafinil粉末數目不詳自大陸地區運輸 進入臺灣境內。㈢於107年11月22日前某日,在其上開地點住 處住處,用家中電腦設備連結大陸地區之蘇州麥輪公司網站 ,向該公司訂購含Flmodafinil(為第4級管制藥品Modafini l之類緣物)成分之粉末,並佯以「甘油磷酸膽鹼」(即Gly ceroPhosphocholine,簡稱GPC)之不實證明,委由不知情 之洋基通運股份有限公司(即DHL公司)報運進口。嗣於107 年11月22日,其向該蘇州麥輪公司購買訂購之Flmodafinil 粉末100公克自大陸地區運輸進入臺灣境內。二、又藍信民自大陸地區輸入Flmodafinil至臺灣地區後,即於1 05年某日至108年2月27日間,在其位於上開地點住處,使用
家中電腦設備連結上網,以其所申設「uniconazole」帳號 登入露天拍賣網站,在不特定人均能瀏覽之上開拍賣網頁上 ,以每單位10公克、價值新臺幣(下同)2000元之價格,刊 登販賣上開物品之拍賣訊息,供不特定人瀏覽選購而陳列之 ,並以上開價格販售予不特定之人牟利(含如附表二編號1 至50所示販賣情形)。嗣於108年2月27日,在上開地點住處 ,為警持搜索票執行搜索,當場扣得藍信民持有如附表一編 號3至至9所示含有Flmodafinil、Modafinil之粉末。三、案經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移送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陳請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移轉本署、屏東縣政府警察局移送偵 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證據清單及待證事實
編號 證據方法 待證事實 1 被告藍信民於警詢時及偵查中之供述 坦承輸入及販賣上開藥品之事實。 2 進口快遞貨物簡易申報單(CX0000000UZV)、上開Flmodafinil貨物外觀照片4張、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扣押貨物收據及搜索筆錄、個案委任書(本署108年度偵字第10692號案,桃偵卷第13至17、27至31頁) 證明犯罪事實欄一㈠:被告以非管制藥物之名義,委由洋基通運股份有限公司(即DHL公司)報關進口上開貨物。 3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檢驗報告書(108年6月17日FDA研字第1070030253號)(本署108年度偵字第10692號案,桃偵卷第21頁) 證明犯罪事實欄一㈠:被告輸入之上開不明粉末送驗檢體驗出Flmodafinil成分。 4 荷蘭商聯邦快遞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即FedEx公司)提供之托運單、商業發票、簽收單 (本署109年度偵字第1994號案,警卷第263至269頁) 證明犯罪事實欄一㈡:被告以非管制藥物之名義,委由荷蘭商聯邦快遞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即FedEx公司)報關進口上開貨物。 5 洋基通運股份有限公司(即DHL公司)提供之進口報單、貨物及提領資料、蘇州麥輪公司托運及貨物內容資料 (本署109年度偵字第1994號案,警卷第245至261頁) 證明犯罪事實欄一㈢:被告以非管制藥物之名義,委由洋基通運股份有限公司(即DHL公司)報關進口上開貨物。 6 ⑴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8年7月3日FDA研字第1081901116號函 (本署108年度偵字第10692號案,桃偵卷第25頁) ⑵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7年10月19日FDA管字第1079903176號函 (本署109年度偵字第1994號案,警卷第127頁) 被告輸入之Flmodafinil成分屬我國核准藥品成分Modafinil之類緣物,具有與Modafinil成分相似之藥理活性,該品如使用於人體,應以藥品列管。 7 ⑴證人鄭朝鴻於警詢時及偵查中之具結證述 ⑵扣案之證人鄭朝鴻提出之二氟普衛醒2包、扣押筆錄及扣押物品目錄表 ⑶露天拍賣網站購買紀錄 (本署109年度偵字第1994號案,警卷第103至109、151-153、159頁) 證明犯罪事實欄二:如附表二編號39、44至50所示,107年5月22日起至108年2月20日間,陸續透過露天拍賣網站,以每10公克2000元之代價,向被告購買二氟普衛醒(Flmodafinil)。 8 ⑴證人林暘軒於警詢時之證述 ⑵扣案之證人林暘軒提出之二氟普衛醒1包、扣押筆錄及扣押物品目錄表 ⑶露天拍賣網站購買紀錄 (本署109年度偵字第1994號案,警卷111至113、155、159頁) 證明犯罪事實欄二:如附表二編號30所示,107年5月1日,透過露天拍賣網站,以2000元1包之代價,向被告購買二氟普衛醒(Flmodafinil)。 9 ⑴扣案之證人鄭朝鴻提出之二氟普衛醒2包及證人林暘軒提出之二氟普衛醒1包、扣押筆錄及扣押物品目錄表 ⑵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檢驗報告書(109年1月20日FDA研字第1080034261號) (本署109年度偵字第1994號案,警卷第125頁) 證明犯罪事實欄二:證人鄭朝鴻、林暘軒向被告購入之白色粉末分別檢出Flmodafinil、Modafinil成分。 10 ⑴被告、證人鄭朝鴻及林暘軒之露天拍賣網站會員資料 ⑵被告在露天拍賣網站刊登之「二氟普衛醒10公克」商品購買紀錄 ⑷被告露天拍賣網站帳號登入紀錄、通聯調閱查詢單、通訊監察書、與買家往來電子郵件(本署109年度偵字第1994號案,警卷第139至231頁) 證明犯罪事實欄二:如附表二所示,被告在露天拍賣網站刊登並出售之「二氟普衛醒10公克」予證人林暘軒、鄭朝鴻及其他不特定人。 11 ⑴扣案如附表一編號3至9所示粉末、搜索扣押筆錄及扣押物品目錄表、扣押物品照片 ⑵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檢驗報告書108年10月15日FDA研字第1080006524號 (本署109年度偵字第1994號案,警卷第73至102、117至121頁) 佐證被告輸入並持有禁藥。 二、被告固辯稱:不是用在人身上的話就不是藥事法等語。惟查 :
㈠被告自承自105年間起向大陸地區公司購買二氟普衛醒(Flmo dafinil),並為躲避查驗,而商請該大陸地區公司以「甘 油磷酸膽鹼」(即GlyceroPhosphocholine,簡稱GPC)之名 義進口,又自承知道有人服用上開二氟普衛醒後,仍持續輸 入等情,則其自應對該藥物或食品之成分為何,是否須經主 管機關核准始得輸入等事宜,有更高之認知。
㈡再者,由被告上開辯詞可知,其對於政府對於人民自境外攜 帶、郵寄藥物或食品入境之行為,本即設有諸多管制規定, 並且透過官方網站或大眾媒體公告周知,而被告所購買Flmo dafinil既係從大陸地區購入,縱其於本案辯稱非供人服用 ,然亦不否認其知有買家購買後服用,仍繼續輸入Flmodafi nil。則其本應注意該產品是否為我國政府所公告列管之藥 品以及是否須經核准始得引入國內,參以被告另自陳其大學 畢業之智識程度及對化學有興趣之生活經驗,堪認其在客觀 上並無不能注意上開規範之情事,惟其竟明知有服用Flmoda finil仍持續購入Flmodafinil而輸入國內,其有輸入並販賣 禁藥犯行至為明顯。
㈢綜上所述,足認被告確有輸入並販賣禁藥之事實,被告前揭 所辯復無足取,是以本件事證已臻明確,被告犯行應堪認定 。
三、核被告所為,係犯藥事法第82條第1項之輸入禁藥、同法第 83條第1項之販賣禁藥等罪嫌。被告所涉3次輸入禁藥及50 次販賣禁藥,犯意各別,行為不同,請予分論併罰。報告 意旨認扣案之附表一編號3、9、14藥品所含莫待芬寧Modaf
inil成分屬我國列管之第四級毒品,認被告亦涉毒品危害 防制條例第4條第4項之運輸第四級毒品罪嫌,然被告堅稱 其係購買藥品,並非毒品,惟上開部分如成立犯罪,因與 前揭起訴部分,屬同一行為事實,爰不另為不起訴處分, 附此敘明。扣案之物,請依法宣告沒收。又被告自承犯罪 所得20萬元,請依法宣告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 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 此 致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16 日 檢察官 陳 建 州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 月 4 日 書記官 劉 昭 利
附錄本案所犯法條全文
藥事法第82條
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處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1 億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2 億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 7 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1 億 5 千萬元以下罰金。因過失犯第 1 項之罪者,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 1 千萬元以下罰金。
第 1 項之未遂犯罰之。
藥事法第83條
明知為偽藥或禁藥,而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處 7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5 千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 7 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1 億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 3 年以上 12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7 千 5 百萬元以下罰金。因過失犯第 1 項之罪者,處 2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 5 百萬元以下罰金。
第 1 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表一
編號 藥品名稱、數量 扣押日期、地點 成分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檢驗報告書 1 不明粉末100公克 107年8月8日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 Flmodafinil 108年6月17日FDA研字第1070030253號 2 編號1、L-a-GlyceroPhosphocholine 5.08公克 108年2月27日被告住處 Aminotadalafil 108年10月15日FDA研字第1080006524號 3 編號2、pregabalin 3.12公克 108年2月27日被告住處 Flmodafinil、Modafinil 108年10月15日FDA研字第1080006524號 4 編號3、不明粉末 6.95公克 108年2月27日被告住處 Flmodafinil 108年10月15日FDA研字第1080006524號 5 編號4、不明粉末 7.15公克 108年2月27日被告住處 Flmodafinil 108年10月15日FDA研字第1080006524號 6 編號5、不明粉末 11.36公克 108年2月27日被告住處 Flmodafinil 108年10月15日FDA研字第1080006524號 7 編號6、不明粉末 11.28公克 108年2月27日被告住處 Flmodafinil 108年10月15日FDA研字第1080006524號 8 編號7、不明粉末11.25公克 108年2月27日被告住處 Flmodafinil 108年10月15日FDA研字第1080006524號 9 編號8、不明粉末 211公克 108年2月27日被告住處 Flmodafinil、Modafinil 108年10月15日FDA研字第1080006524號 10 編號9、甲基甘胺酸 600.63公克 108年2月27日被告住處 Sarcosine(甲基甘胺酸) 108年10月15日FDA研字第1080006524號 11 編號10、choline chloride 1瓶 108年2月27日被告住處 Choline chloride(氯化膽鹼) 108年10月15日FDA研字第1080006524號 12 編號11、methylamine hydrochloride 1瓶 108年2月27日被告住處 Methylamine hydrochloride(甲胺鹽酸鹽) 108年10月15日FDA研字第1080006524號 13 白色粉末(二氟普衛醒)2包 108年2月27日證人鄭朝鴻提出 Flmodafinil 109年1月20日FDA研字第1080034261號 14 不明粉末(提神藥品)1包 108年2月27日證人林暘軒提出 Modafinil 109年1月20日FDA研字第1080034261號
附表二
編號 藥品名稱 日期 下標帳號 數量、金額 1 二氟普衛醒10公克 107年1月5日 Z000000000 1、2000元 2 二氟普衛醒10公克 107年1月6日 polo4878 1、2000元 3 二氟普衛醒10公克 107年1月7日 s883336 1、2000元 4 二氟普衛醒10公克 107年1月8日 oooxxx770311 1、2000元 5 二氟普衛醒10公克 107年1月15日 tamaraandy 1、2000元 6 二氟普衛醒10公克 107年1月27日 maoz 1、2000元 7 二氟普衛醒10公克 107年1月29日 fling0000000 1、2000元 8 二氟普衛醒10公克 107年2月6日 u0000000 1、2000元 9 二氟普衛醒10公克 107年2月13日 dear000000 1、2000元 10 二氟普衛醒10公克 107年2月14日 golden000000 1、2000元 11 二氟普衛醒10公克 107年2月16日 Z000000000 1、2000元 12 二氟普衛醒10公克 107年2月22日 xuyiqing1972 1、2000元 13 二氟普衛醒10公克 107年3月3日 Z000000000 1、2000元 14 二氟普衛醒10公克 107年3月4日 brian00000000 1、2000元 15 二氟普衛醒10公克 107年3月7日 oooxxx770311 1、2000元 16 二氟普衛醒10公克 107年3月22日 styiclive 1、2000元 17 二氟普衛醒10公克 107年3月25日 oooxxx770311 1、2000元 18 二氟普衛醒10公克 107年3月27日 ianne936 1、2000元 19 二氟普衛醒10公克 107年3月29日 face119 1、2000元 20 二氟普衛醒10公克 107年4月1日 koda54321 1、2000元 21 二氟普衛醒10公克 107年4月6日 babylisophie 1、2000元 22 二氟普衛醒10公克 107年4月8日 callus 1、2000元 23 二氟普衛醒10公克 107年4月13日 oooxxx770311 1、2000元 24 二氟普衛醒10公克 107年4月18日 callus 6、1萬2000元 25 二氟普衛醒10公克 107年4月19日 mythcable9017 1、2000元 26 二氟普衛醒10公克 107年4月21日 callus 10、2萬元 27 二氟普衛醒10公克 107年4月24日 dnaxdina 2、4000元 28 二氟普衛醒10公克 107年4月28日 oooxxx770311 1、2000元 29 二氟普衛醒10公克 107年5月1日 chien0000000 1、2000元 30 二氟普衛醒10公克 107年5月1日 o308ya(即證人林暘軒) 1、2000元 31 二氟普衛醒10公克 107年5月6日 gta58997 1、2000元 32 二氟普衛醒10公克 107年5月7日 c0830 1、2000元 33 二氟普衛醒10公克 107年5月10日 golden000000 1、2000元 34 二氟普衛醒10公克 107年5月11日 yZ0000000000 1、2000元 35 二氟普衛醒10公克 107年5月12日 94smartjyu 1、2000元 36 二氟普衛醒10公克 107年5月14日 luofeei123 1、2000元 37 二氟普衛醒10公克 107年5月16日 chen0430tw 1、2000元 38 二氟普衛醒10公克 107年5月17日 xindaotech 1、2000元 39 二氟普衛醒10公克 107年5月22日 chaohung0813(即證人鄭朝雄) 1、2000元 40 二氟普衛醒10公克 107年5月24日 gr20een 1、2000元 41 二氟普衛醒10公克 107年5月24日 tsaiifang 1、2000元 42 二氟普衛醒10公克 107年5月27日 oooxxx770311 1、2000元 43 二氟普衛醒10公克 107年5月28日 stillinvain 1、2000元 44 二氟普衛醒10公克 107年9月14日 chaohung0813(即證人鄭朝雄) 4、8000元 45 二氟普衛醒10公克 107年9月19日 chaohung0813(即證人鄭朝雄) 11、2萬2000元 46 二氟普衛醒10公克 107年9月28日 chaohung0813(即證人鄭朝雄) 1、2000元 47 二氟普衛醒10公克 107年9月29日 chaohung0813(即證人鄭朝雄) 11、2萬2000元 48 二氟普衛醒10公克 107年11月27日 chaohung0813(即證人鄭朝雄) 8、1萬6000元 49 二氟普衛醒10公克 108年2月13日 chaohung0813(即證人鄭朝雄) 6、1萬2000元 50 二氟普衛醒10公克 108年2月20日 chaohung0813(即證人鄭朝雄) 4、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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