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判決
111年度交字第82號
112年3月30日辯論終結
原 告 吳定杰
訴訟代理人 劉彥廷律師
被 告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
代 表 人 黃鈴婷
訴訟代理人 李孫遼鎮
劉冠成
上列當事人間交通裁決事件,原告不服被告民國111年11月10日
北監花裁字第44-P1SA80731號裁決,提起行政訴訟,本院判決如
下:
主 文
原告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新臺幣參佰元由原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事實概要:民國111年7月26日23時36分許,原告駕駛車牌號 碼為000-0000號自用小客車(下稱A車)行經花蓮市國盛二 街與國民八街口處臨時逆向停車,經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 (下稱花蓮分局)員警發現後攔停,經酒精檢知器測試初步 研判有酒精反應,進而要求對原告實施酒測。期間經員警多 次詢問是否配合酒測並已依法告知拒絕酒測之法律效果後, 原告仍消極不配合,員警遂認原告有「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 試之檢定」之違規事實,並依違反道路交管理處罰條例(下 稱道交條例)第35條第4項第2款規定,舉發掌電字第P1SA80 731號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下稱系爭通知單), 原告當場簽收在案。嗣原告不服舉發,被告函請舉發機關就 違規事實協助查明,舉發機關查復違規屬實,被告遂於111 年11月10日以北監花裁字第44-P1SA80731號裁決書(下稱原 處分),依道交條例第35條第4項第2款規定,裁處原告罰鍰 新臺幣(下同)18萬元,吊銷駕駛執照,並應參加道路交通 安全講習。原告於收受後不服,遂提起本件行政訴訟。二、原告主張:
㈠原告於上開時地接送友人聚餐回飯店,原告疑似違規迴轉遭 巡邏員警發現攔停後聞到原告身上有酒氣,要求原告必須進 行酒測,原告當時已告知願配合酒測,僅因電話中不便進行 ,員警亦未達於法規應給予15分鐘休息時間之規定,員警旋 於23時36分率爾認定原告不願配合酒測強行開立拒測法律效 果確認單,過程中原告一再表示願意進行酒測,警方均置之
不理,此由警方所開立之拒測法律效果確認單上所載之23時 10分處理交通事故,立刻於23時22分開立上開確認單可知時 間未達15分鐘,已違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 及處理細則(下稱處理細則)第19條之2所定之正當法律程 序。
㈡依警方提供之密錄器畫面勘驗結果,依照原告認知員警在( 一)檔案宣讀權利告知時,距離過遠,並未在適當距離宣讀 權利,以致原告並未能清楚知悉該處罰之內容,亦不曉得本 件會受到不得再考取駕照之處罰,另外依照原告表示其自始 都未拒絕酒測,僅係向員警表示應給予等待時間,且要求員 警告知清楚等待時間應從何時起算,其並未拒絕酒測。本件 員警在開立拒測單前,雖有宣讀權利,但未在適當距離,導 致原告無法清楚知悉罰單所致之處罰,且員警亦未告知若原 告是第一次酒駕,僅會扣5點之規定,並不會吊扣其駕照, 此事關原告權益重大,員警疏未告知,亦屬於未善盡權利告 知之情形。
㈢原告從110年10月1日開始在花蓮客運擔任公車司機至今。原 告之前在統聯客運任職約7年,111年7月26日當天朋友來找 原告吃飯聚餐,原告在那裡是因為要載友人回去。我們去海 星中學附近的小吃部先吃飯,吃完飯之後原告才載朋友回去 事發附近的飯店。本件被取締時,因為那裡停車格不好找, 剛好看到對向有停車格,所以就逆向停車。原告和朋友約當 天晚上10時聚餐,吃了約半小時就離開。聚餐時原告有喝酒 ,喝鋁罐的啤酒,喝不多,約1瓶左右。原告那時有跟警察 說是花蓮客運的公車司機,這個駕照對我們來說很重要,原 告父親去年剛走,原告回鄉照顧老人家,因為原告是長子, 原告開公車也好幾年了,父親叫我好好開車,原告也銘記在 心,原告希望法院再給原告一次機會,這個駕照是原告的經 濟來源,原告也有法扣,原告母親也年邁,原告住在偏遠鄉 區,原告不怕吃苦,原告現在46歲,若沒有這個駕照,原告 沒有辦法行動,還要照顧母親,請法院給原告一次機會,原 告知道自己的行為不對。原告從小喜歡開公車,是希望能為 百姓服務。原告之前在臺北客運開了3年,統聯客運服務6年 快7年,目前在花蓮客運服務快1年半,原告是職業駕駛,是 靠駕照生活。
㈣並聲明:原處分撤銷。
三、被告則以:
㈠觀舉發機關所檢附之全程錄影影像,檔名2022_0726_231029_ 011:時間23:08:34:A車出現於畫面並欲於路口逆向倒車臨 時停車。時間23:10:36:員警請駕駛人即原告下車配合酒測
並說酒精檢知器測試有反應(員警多次要求駕駛人下車配合 酒測)。時間23:12:26-23:13:04:宣讀拒測法律效果,並再 次詢問原告是否配合酒測。檔名2022_0726_231322_012,時 間23:15:42。原告開始打電話,檔名2022_0726_232235_015 :時間23:23:14:原告下車(還是在講電話)。時間23:23:56 -23:24:30:原告開始喝礦泉水及漱口。檔名2022_0726_233 138_018:時間:23:35:42-23:36:19:原告喝完第2瓶水。 檔名2022_0726_233439_019:時間23:36:30-23:37:00:員 警開啟新的吹嘴並將酒測儀器組裝完成移動至原告嘴前,原 告仍消極將頭轉向其他方向不願吹氣。時間23:37:14:員警 認定駕駛人消極不配合酒測並列印酒測值紙。檔名2022_072 6_235546_026:時間23:57:38:原告上巡邏車前皆未停止講 電話。檔名2022_0727_000449_029:時間00:05:09:原告才 說我真的很配合你讓我吹一下。
㈡由上觀之,可知:1.原告確實有駕駛違規車輛之行為,且自 員警到違規現場執行酒測程序結束,皆為原告本人無疑。2. 員警於發現原告欲於路口逆向倒車臨時停車違規行為,發動 攔檢程序於法有據。3.本案遭攔停至上巡邏車後近42分鐘時 間皆手持電話通話,員警多次要求配合酒測,期間也提供2 瓶礦泉水漱口,原告皆閃躲酒精測試,不願正面接受酒精測 試。直至回到派出所後才表示給機會請求酒測。足見原告所 表現者為消極不配合酒測,與積極拒絕酒精測試行為尚屬有 間。4.員警執行酒測程序時皆全程錄影。5.員警攔查程序中 皆有告知拒絕檢測之法律效果,並且在認定原告消極不配合 酒測確定之時,亦當場告知,應認為已完成告知程序。原告 是職業駕駛人,經歷差不多快7年以上,還酒後駕車,本案 舉發之程序皆符合大法官解釋及處理細則第19條之2等之法 定程序,被告據以裁決,於法有據等語,並聲明:原告之訴 駁回。
四、經查,原告於上開時地駕駛A車因逆向停車經花蓮分局員警 攔查後,發現其疑有酒精反應,進而要求對原告實施酒測, 最後員警認原告消極不配合酒測,依違反道交條例第35條第 4項第2款規定,舉發系爭通知單並交付原告當場簽收在案。 嗣原告不服舉發並提出交通違規陳述書,被告遂於111年11 月10日為原處分裁處原告罰鍰18萬元,吊銷駕駛執照,並應 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等節,有系爭通知單、交通違規陳述 書、照片、原告駕照、A車行車執照、被告花蓮監理站111年 8月18日北監花站字第1110265131號函、花蓮分局111年10月 14日花市警交字第1110031364號函及取締違規現場照片、花 蓮縣警察局吐氣酒精濃度檢測程序暨拒測法律效果確認單、
被告花蓮監理站111年10月26日北監花站字第1110258990號 函、被告花蓮監理站111年12月5日北監花站字第1110373110 號函、花蓮分局111年12月16日花市警交字第1110037360號 函、原處分書及送達證書、原告交通違規案件陳述書等件在 卷可稽(見本院卷第29至31頁、第56至111頁、第117至121 頁),應可信為真。
五、原告不服原處分,提起本件行政訴訟,並主張前情等節,為 被告所否認,並以上詞置辯。是本院應審酌者厥為:原處分 有無違法?茲分述如下:
㈠按警察對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交通工 具,得予以攔停並採行下列措施:一、要求駕駛人或乘客出 示相關證件或查證其身分。二、檢查引擎、車身號碼或其他 足資識別之特徵。三、要求駕駛人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 。汽機車駕駛人,駕駛汽機車經測試檢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機車駕駛人處15,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汽車駕駛人處3 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均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及吊 扣其駕駛執照1年至2年;附載未滿12歲兒童或因而肇事致人 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2年至4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 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一、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 準。二、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及其相類似之管制藥 品。汽機車駕駛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處18萬元罰鍰, 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吊銷其駕駛執照及施以道路交通 安全講習;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 不得再考領:二、拒絕接受第一項測試之檢定。警察職權行 使法第8條第1項、道交條例第35條第1項、第4款第2款定有 明文。
㈡又按對車輛駕駛人實施本條例第35條第1項第1款或第73條第2 項測試之檢定時,應以酒精測試儀器檢測且實施檢測過程應 全程連續錄影,並依下列程序處理:一、實施檢測,應於攔 檢現場為之。但於現場無法或不宜實施檢測時,得向受測者 說明,請其至勤務處所或適當場所檢測。二、詢問受測者飲 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結束時間,其距檢測時已達15分鐘以上 者,即予檢測。但遇有受測者不告知該結束時間或距該結束 時間未達15分鐘者,告知其可於漱口或距該結束時間達15分 鐘後進行檢測;有請求漱口者,提供漱口。三、告知受測者 儀器檢測之流程,請其口含吹嘴連續吐氣至儀器顯示取樣完 成。受測者吐氣不足致儀器無法完成取樣時,應重新檢測。 四、因儀器問題或受測者未符合檢測流程,致儀器檢測失敗 ,應向受測者說明檢測失敗原因,請其重新接受檢測。實施 前項檢測後,應告知受測者檢測結果,並請其在儀器列印之
檢測結果紙上簽名確認。拒絕簽名時,應記明事由。實施第 一項檢測成功後,不論有無超過規定標準,不得實施第二次 檢測。但遇檢測結果出現明顯異常情形時,應停止使用該儀 器,改用其他儀器進行檢測,並應留存原異常之紀錄。有客 觀事實足認受測者無法實施吐氣酒精濃度檢測時,得於經其 同意後,送由受委託醫療或檢驗機構對其實施血液之採樣及 測試檢定。車輛駕駛人拒絕配合實施本條例第35條第1項第1 款或第73條第2項檢測者,應依下列規定處理:一、告知拒 絕檢測之法律效果:(一)汽車駕駛人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 試檢定者,處18萬元罰鍰,吊銷駕駛執照及吊扣該車輛牌照 2年;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並得沒入車輛。(二)汽車 駕駛人於10年內第2次違反本條例第35條第4項規定者,處36 萬元罰鍰,第3次以上者按前次違反本項所處罰鍰金額加罰1 8萬元,吊銷駕駛執照,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姓名、照片及 違法事實,並吊扣該車輛牌照2年;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 ,並得沒入車輛。(三)租賃車業者已盡告知本條例第35條 處罰規定之義務,汽機車駕駛人仍有前二目情形者,依所處 罰鍰加罰二分之一。(四)慢車駕駛人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 試檢定者,處4,800元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駕駛微型 電動二輪車者,並當場移置保管該微型電動二輪車。二、依 本條例第35條第4項、第5項或第73條第3項製單舉發。處理 細則第19條之2亦有明定。
㈢本院於112年3月30日行言詞辯論程序時當庭勘驗警方提供之 本件蒐證密錄器光碟檔案畫面,勘驗結果如下(見本院卷第 135至155頁):
1.「(一)檔案【2022_0726_231029_011】。1.檔案時間:00:0 0:00-00:00:08。畫面為花蓮縣警察局自強派出所員警(下稱 甲員警)之密錄器畫面,畫面中有另一位花蓮縣警察局自強 派出所員警(下稱乙員警)騎乘警用機車行駛在國民八街由東 往西方向,兩名員警於111年7月26日23點08分時許,行經花 蓮市國盛二街與國民八街街口(下稱街口)時,在國盛二街由 南往北方向車道上發現一輛黑色自小客車即A車,欲臨時逆 向(行駛方向為由北往南)停車,兩名員警遂右轉駛入國盛二 街,並按喇叭指示A車駕駛即原告在國盛二街路邊停車,A車 停車地點在國盛二街30號處。2.檔案時間:00:00:09-00:00 :31。兩名員警停放警用機車後,乙員警步行至A車駕駛座旁 ,甲員警步行至A車副駕駛座旁,指示A車副駕駛座乘客打開 車窗,A車副駕駛座乘客(下稱丙男)打開車窗。3.檔案時間 :00:00:32-00:00:59。甲員警:你好,證件我們核對一下 好嗎?用念的就可以了,謝謝,身分證可以唸一下嗎?。丙
男:OOOOOOOOOO。甲員警:OOOOOOOOOO,欸,那邊(駕駛座) 也要開門啊!請問一下叫什麼名子?。丙男:XXX。甲員警 :好,謝謝你。丙男:OK啦!吼。4.檔案時間:00:01:00-0 0:02:01。此時乙員警與A車駕駛原告透過車窗對話。丙男: 他沒有聽到。甲員警:好,沒關係,沒關係,沒關係。丙男 :你OK啦!吼?。原告坐在駕駛座上戴上口罩。甲員警站在 A車副駕駛座旁等待。5.檔案時間:00:02:02-00:02:25。甲 員警步行走向駕駛座,乙員警站在駕駛座門外,乙員警:先 生你配合一下好不好,先生你配合一下,你下車一下,酒精 測試有反應了。甲員警:麻煩您下來一下好嗎?嘿先生,好 聲好氣跟你講,可以嗎?配合一下。乙員警:配合一下。甲 員警:你是因為逆向我們才攔你下來的。乙員警:對,你可 以下來嗎?甲員警:可以下來嗎?。乙員警:你配合一下先 生,好不好?。原告:我是停車欸。乙員警:你是停車沒錯 ,但是你違規停車。6.檔案時間:00:02:26-00:02:47。甲 員警走到A車車頭處使用警用無線電請求派車支援。乙員警 仍舊站在A車駕駛座旁。乙員警:可以嗎?先生,你配合一 下…先生,我們這個有感應到了…。甲員警再次使用警用無線 電請求派車支援。7.檔案時間:00:02:48-00:03:30。甲員 警轉身面對乙員警。乙員警:甲員警,你直接拿那個權利告 知了, 好不好?。甲員警走向警用機車,拿取記事本,甲 員警再次使用警用無線電請求派車支援,並走回A車駕駛座 旁,乙員警仍站在A車駕駛座旁,乙員警:對,那麻煩你下 車配合一下,好不好?我們現在要對你實施酒精濃度測試檢 定。原告仍坐在駕駛座上。8.檔案時間:00:03:31-00:04:3 4。乙員警:沒關係,我們這邊權利先跟你告知啦,好不好 ?。甲員警:先生我們一樣會跟你講權利告知啦,但是我覺 得你是配合我們會比較好一點點。甲員警的手機響起。乙員 警伸手拿走甲員警手機:我幫你接,你跟他宣讀一下。甲員 警:現在時間是111年然後7月26日晚上的11點10分,然後是 因為你那個有交通的違規,所以我們把你攔下來,然後這邊 一樣是跟你宣讀一下你的權利啊,請問一下你剛剛是喝什麼 酒呢?。原告坐在A車駕駛座上沒回答。甲員警:請問一下 你剛是喝什麼酒呢?15分鐘以前嗎?還是15分鐘以後呢?好 ,沒關係我們這邊一樣是跟你講啦,你一樣是有拒測的權利 ,但拒測的話是要罰18萬,5年內的話有那個…酒駕的行為的 話,是有那個…會有Double的行為,然後要吊銷其駕照,三 年內不得考領駕照,並且當場移置保管車輛,還有實施道路 交通安全講習,這邊我都會跟你先宣讀,那如果你不配合的 話,那算是屬於消極的拒測。原告仍坐在駕駛座上未回答。
9.檔案時間:00:04:35-00:05:00甲員警:那…先生請問你要 配合我們酒測嗎?。原告仍坐在駕駛座上未回答。甲員警: 消極的拒測是罰18萬,那你這邊自己決定。原告:沒有啦, 我真的是都把車停好了…。甲員警:嘿啊,對啊,我知道啊 ,好不好?。原告:那你開個我…我違規停車,可以吧?。 甲員警:當然不行啊。原告:為什麼不行?。甲員警:阿你 就是逆向嘛,對不對,我剛看著你逆向過來。」 2.「(二)檔案【2022_0726_231332_012】。1.檔案時間:00:0 0:00-00:00:37。畫面為甲員警之密錄器畫面,畫面中A車停 在國盛二街30號處,甲員警及乙員警站在A車駕駛座旁,原 告坐在A車駕駛座上,丙男坐在A車副駕駛座上。原告:我也 是把車停好了啊。甲員警:好…好,沒關係,可以麻煩請你 下個車嗎?。原告在駕駛座上挪動一下身體,仍未下車。原 告:我真的把車停好了啊。甲員警:有辦法可以請你下車嗎 ?你有要拒測嗎?。原告:可以開我違規停車罰單啊。甲員 警:那先生現在是111年的7月26日11時12分啦,剛剛已經過 了兩分鐘了,現在是我第一…第二次跟你宣讀,請問你要拒 測嗎?如果是消極的不配合我們就是直接視同拒測喔。乙員 警:那就視同拒測喔,你消極不配合我們視同拒測喔。2.檔 案時間:00:00:38-00:01:02。原告:沒有啦,講真的,阿S ir…。乙員警:嘿,是。原告:我表哥是…那個OOO表哥,是 我表哥,還有那個OO…是我哥哥啦。甲員警:我剛已經用無 線電喊了,我們全花蓮分局都聽到了。乙員警:嘿啊,你配 合一下啦,好不好?。甲員警:我們也是好好跟你講嘛,對 不對?我們口氣也沒對你不好啊。原告:對啊。甲員警:對 不對?。3.檔案時間:00:01:03-00:01:55。警鈴聲響起, 隨後警鈴聲停止。甲員警:對啊,先生我跟你講,如果只是 測的話,那就真的是非常小,搞不好你也…他那個範圍酒精 測試值我也順便跟你講啊,0.17以下的話那就是一個勸導啊 ,0.18到0.24也是單純扣車啊,也沒有任何的刑責啊,阿0. 25以上的話那是公共危險。原告開啟A車車內照明燈。甲員 警:好那我們現在開始…把那個酒測器拿出來,現在時間是1 11年7月26日11時13分,現在是第三次跟你宣讀,如果你再 不下車的話,我們就視同你為拒測。乙員警:好啦,先生你 到底要不要接受酒測?。4.檔案時間:00:01:56-00:02:30 。甲員警手放在酒測儀器上,甲員警:我們要按下去囉。原 告:等一下,等一下,好不好?等我一下啦大哥。原告拿起 手機在駕駛座上按下電話號碼準備撥打電話。甲員警:你打 電話也沒有用,我講真的。我們剛已經喊了。乙員警:這個 已經沒辦法了,你配合一下好不好?。原告手機開始撥出電
話,原告左手持手機將手機放在左耳聽。5.檔案時間:00:0 2:31-00:03:00。原告對著手機:媽!那個哥哥OOO的電話是 幾號啊?。乙員警:先生你配合一下啦。甲員警:沒關係, 沒關係,第三次直接按下去就好,已經有名字了嘛,對不對 ?。乙員警:甲○○先生啊,嘿啊,先看啊,看他願不願意酒 測,15分鐘後。丙男從打開副駕駛座車門,從A車下車。」 3.「(三)檔案【2022_0726_231633_013】。1.檔案時間:00:0 0:00-00:00:06。畫面為甲員警之密錄器畫面,畫面中A車停 在國盛二街30號處,甲員警及乙員警站在A車駕駛座旁,原 告仍坐在A車駕駛座上拿手機通話。乙員警:先生你這個沒 辦法了啦,我們這個就是有感應了。原告對著手機:趕快趕 快。2.檔案時間:00:00:07-00:00:45。丙男從A車右側,走 到A車左側,丙男手上拿著一個飲料的寶特瓶,逐漸靠近乙 員警,乙員警:阿你剛是去哪裡喝?可以老實講嗎?這個都 有反應了。丙男:這個…卡連幻那邊。乙員警:哪裡?。丙 男:卡連幻啊。乙員警:卡連幻在哪裡?。丙男:家裡…家 裡那邊…。乙員警:所以他是從家裡…就是一路開過來囉?是 這個意思嗎?。甲員警:是OOO先生嘛,對不對?。丙男: 對對對,等一下先不要測,測了就死掉了。乙員警:他還沒 吹啊,現在在問他。丙男:對,所以測就死了。甲員警:沒 有,現在吹了,沒有,我們這都錄下去,都一樣,都死掉了 。3.檔案時間:00:00:46-00:01:32。甲員警走向A車左側後 座,向原告詢問:有辦法開(後座車窗)嗎?。乙員警對丙男 ,說:所以他自己心裡有數…這個也沒辦法啊,看他是要吹 還是要拒測,我們也不能強迫他吹…如果他拒測,我們也沒 辦法。甲員警對原告,說:他那個車窗可以幫我搖下來嗎? 四個都幫我搖下來一下謝謝。丙男:拒測就是一定要罰就對 了?。乙員警:他拒測…他要嘛就是吹,要嘛就是拒測,如 果他不吹就是拒測,就那麼簡單,他消極不配合我也會視同 拒測,好不好?。乙員警對原告,說:我們剛已經跟你宣告 3次了,你是要吹還是不要吹?。原告坐在車上未回答。甲 員警用手勢指示原告打開A車後座車窗。甲員警:車窗可以 幫我都搖下來嗎?謝謝。甲員警:裡面的有辦法幫我打開嗎 ?。原告:打開門要幹嘛?。4.檔案時間:00:01:33-00:03 :00。A車左側後座車窗打開,A車後座有兩名乘客(A車後座 左側男子下稱丁男,A車後座右側男子下稱戊男)。甲員警向 丁男詢問:先生你好,跟你打擾一下,身分證我也跟你核對 一下好嗎?用念的就好了,身分證可以用念一下嗎?還是你 有證件在身上?。丁男未回應甲員警。甲員警手輕拍A車車 門:先生,先生你的證件還是身分證健保卡之類的,我跟你
核對一下證件,謝謝。丁男:你要幹嘛?。甲員警:跟你核 對證件啊。丁男:然後呢?。甲員警:因為他有酒駕,我們 這個整個車子都要核對啊,麻煩一下,謝謝。丁男:我不理 你。丙男:我們要配合,你不要亂來。甲員警手輕拍A車車 門:先生可以麻煩一下嗎?不然你真的不舒服的話,你隨便 拿一個證件我們看一下,好不好?謝謝。丙男在旁邊說:我 們就配合就對了…因為我們都不要…不會亂搞的…。甲員警: 謝謝你,謝謝,好不好,那你幫忙…幫忙講一下。丙男:請 他說配合就對了。甲員警:駕照也可以。丁男從皮夾拿出駕 照,交給甲員警。丙男:這種事情就直接找堂哥,懂嗎?原 告:有阿,我在打啦。丙男對原告,說:你哥哥可以嗎?找 堂哥…。甲員警:XXX大哥嘛,對不對,這個(駕照)還你,謝 謝。」
4.「(四)檔案【2022_0726_231934_014】。1.檔案時間:00:0 0:00-00:00:42。畫面為甲員警之密錄器畫面,畫面中A車停 在國盛二街30號處,乙員警站在街口持手機拍攝A車車頭, 甲員警站在A車左側後座,面對坐在A車後座的丁男及戊男, 甲員警將駕照還給丁男,說:已經還你了,謝謝。丙男對原 告,說:阿Sir都給你了…你這麼做…。乙員警:好啦,吳先 生…。甲員警走到A車右側後座,向戊男說:證件有辦法拿給 我,還是用念的?。戊男:沒有帶欸,OOOOOOOOOO。甲員警 操作手機:稍等一下喔。乙員警步行靠近A車駕駛座旁對原 告,說:先生你到底要不要吹?。原告:你再告訴我一次。 甲員警對戊男,說:OOOOOOOOOO,請問叫什麼名子,XXX嗎 ?OO年O月O號。2.檔案時間:00:00:43-00:01:08。甲員警 完成身分核對後,步行至A車駕駛座旁,用手勢指示站在車 外的丙男靠近,甲員警:沒關係就請他在這邊稍等,這個大 哥(丙男)很配合啦,你要不要勸一下你朋友啦,我說真的啦 ,拒測…拒測真的不好看。丙男:我該說的我都說了啊。甲 員警:拒測真的不好看,你這個拒測反而更貴,他之前有酒 駕的紀錄嗎?。3.檔案時間:00:01:09-00:02:20。甲員警 步行靠近乙員警,乙員警手持酒測儀器站在A車駕駛座旁邊 ,乙員警:好啦,先生…。原告繼續坐在A車駕駛座上講電話 。甲員警:這…他這三年有酒駕的紀錄嗎?。丙男:沒有。 乙員警操作手機回答:沒有,之前有過一次,但很久了,不 是最近的。丙男:還是給他…半個鐘頭,喝個水…。甲員警: 問題是他都不下來,我們怎麼配合?他也要配合啊,他都不 配合我們。乙員警:他不配合我們怎麼給他方便?。丙男對 原告,說:阿杰,喝個水,半個鐘頭,喝個水…。甲員警: 帥哥(原告)我先跟你講,阿你自己聽,我真的沒有要去害你
,我也知道你很配合我們,你的態度也都不錯,可是我跟你 講,拒測真的很麻煩,對不對?。原告:我知道。甲員警: 你也沒有必要搞到這樣子,對不對?要不然車子我們也要帶 回去,你又…反而罰更重欸,而且我跟你講,你之前那次是 十幾年前的事情,你這一次算是第一次。原告左手持手機對 手機,說:喂,哥哥…。丙男:那就給他半個鐘頭啦,然後 喝水。甲員警:如果讓他下來,我們就給他喝水,好不好? 。原告持續坐在A車駕駛座上拿手機講電話。4.檔案時間:0 0:02:21-00:03:00。原告持續坐在A車駕駛座上拿手機講電 話。丙男:快點啦,不下來就…這樣子…。乙員警:先生你配 合一下好不好?。丙男:我很配合啊。甲員警:是他(原告) 啦,謝謝你(丙男)啦,好不好?真的很謝謝你,對不對,比 較可以這個時候…有一個大人在這邊,你比較明理,比較…幫 忙一下啦,他是你的誰啊?。丙男:朋友…花蓮的…自己的… 。甲員警:朋友喔,幫朋友講一下啦,不要鬧到那個…拒測 ,真的不好看啦,現在就是兩條而已…。丙男:真的不要拒 測,我也希望不要拒測。甲員警比出手勢,說:一個就是配 合測,另外一個就是拒測。丙男:那我們…。」 5.「(五)檔案【2022_0726_232235_015】。1.檔案時間:00:0 0:00-00:00:42。畫面為甲員警之密錄器畫面,畫面中A車停 在國盛二街30號處,丙男與甲員警及乙員警站在A車駕駛座 旁邊,原告持續坐在A車駕駛座上拿手機講電話。丙男:1點 幾…是1.7還是…?。甲員警:我剛剛已經跟他講過了,0.17 以下,都是勸導,完全沒事;0.18到0.24單獨扣車,完全沒 事;0.25以上就是現行犯。丙男:那也沒辦法啦。甲員警: 對。乙員警站在A車駕駛座旁對原告,說:如果你要礦泉水 ,我可以提供礦泉水給你漱口,可是你要下車。丙男:應該 是可以…。原告:一罐水,好不好?。原告仍在A車駕駛座上 拿手機放在左耳上。乙員警:你下車,我們就給你礦泉水。 原告:他要我下車。丙男:這我懂…。乙員警:你在車上我 們怎麼給你做酒測?。原告對著手機:好,我配合他。原告 拉動車子準備下車。甲員警:謝謝你喔,好不好,這樣就對 了,這樣就對了,感謝你。丙男:這樣就對了啦…不要亂來 嘛。原告打開A車車門從駕駛座上下車,原告手中還是拿著 手機。2.檔案時間:00:00:43-00:01:22。甲員警:好現在… (酒測儀器)不要放在這裡(A車引擎蓋上),放我們車(支援警 車)上。丙男:給他半個鐘頭還是…?。甲員警:沒有,等下 我們漱完口就直接測,看他什麼時候讓他漱。原告指示丙男 將手中飲料寶特瓶拿給他:那個茶給我。甲員警:不行不行 ,只能用我們的(礦泉水)。乙員警:只能用我們提供的喔!
。原告:只能喝你們的水喔?。旁邊支援的員警(下稱己員 警)拿一瓶礦泉水給原告。己員警:先生你從後門…。甲員警 :先生,先生你要過來嗎?你過來你慢慢講話沒關係。乙員 警:你配合一下好不好。丙男:阿杰,要配合啦。乙員警: 我們叫你過來,你聽從一下我們指示,好不好?。甲員警: 謝謝你,好不好。丙男:叫你配合啦,不要亂跑。原告走到 A車車頭前左手仍持手機放在左耳上聆聽電話。丙男:我喝 的是我喝的,這個是茶裏王,是我的。己員警伸出右手,欲 請原告交付礦泉水保特瓶,後又放下。3.檔案時間:00:01: 23-00:02:06。乙員警對甲員警詢問:他有說他是15分鐘喔 ?算了,反正也是給他漱口。甲員警:嗯。丙男:這樣測應 該是OK啦…不要超過0.17吧。原告對著手機講話:15…15分鐘 再測,再喝第一口,再要求第二次喔。丙男:我是覺得是… 不要超過0.17啦,絕對不要超過0.17,對不對?阿所以講過 了沒。乙員警:對對對。丙男:不要超過0.17。甲員警:己 員警你再拿一瓶水,再拿一瓶水給他。丙男:再喝會吐啦, 呵,再喝會吐啦。甲員警:沒關係沒關係,你喝多反而麻煩 ,你喝少比較有機會。4.檔案時間:00:02:07-00:03:00。 原告與戊男走到A車車尾站在一起,戊男左手抓著原告的左 手,原告左手仍持手機通話,原告欲打開A車後車廂。乙員 警:先生!…。甲員警步行到A車車尾,原告打開A車後車箱 。原告:我那天…。原告開始翻找A車後車廂內物品。乙員警 :先生你只能喝我們的礦泉水,你不能喝你自己的。甲員警 :先生那個,先生你要配合我們,不然我們就要用拒測了, 好不好?。原告關閉A車後車箱,往A車駕駛座方向走。戊男 :不要這樣子啦…。甲員警:沒有沒有,他要配合…我們已經 很配合了啊,正常來說是馬上下來就測了啦,對不對?。原 告又打開A車駕駛座車門,乙員警在遠處對原告說:麻煩你 聽從我們指示,吳先生。原告將A車駕駛座車門關閉,乙員 警步行至A車駕駛座旁靠近原告。戊男:不是啦…他…沒有什 麼啦…對不起啦。甲員警:我知道,我知道,但是他(手勢指 向原告)這樣子超級不配合的啊。戊男:他沒有不配合啦, 給他一點時間嘛。甲員警:我已經給他時間啦,給他喝水了 ,又給他漱口了,等一下又要再給他漱第二次了欸,對啊, 對不對?正常來說是直接馬上測了啊,而且他從頭到尾都沒 有跟我們說15分鐘之前,15分鐘之後啊,對啊,我們真的已 經很給他面子了,也是因為他有打這個電話我們才這樣子, 要不然你覺得正常警察會給他這樣子嗎?你有看過其他警察 做這樣子的事情嗎?沒有嘛,對不對?。」
6.「(六)檔案【2022_0726_232536_016】。1.檔案時間:00:0
0:00-00:00:42。畫面為甲員警之密錄器畫面,畫面中A車停 在國盛二街30號處,丙男及己員警站立在A車車頭旁,警車 停在街口上,原告及乙員警站立在警車旁。甲員警步行至警 車車頭前方靠近原告及乙員警,原告站在警車旁,仍手持手 機將手機放在左耳。原告:阿Sir我尿急,哪裡可以尿?哪 裡可以尿?。己員警:你測完就可以尿了。甲員警:25分到 了我們就直接拒測了。背對甲員警原告:我快噴出了。甲員 警:好啦,按拒測了。原告轉身面對甲員警,說:蛤?。甲 員警:按拒測了,按拒測了。丙男:不要拒測啦,不要拒測 啦。甲員警:直接按拒測了,直接按拒測了。原告:我配合 你們,阿Sir。乙員警(大聲):你要吹還是不要吹,漱口也 給你漱口了,電話也給你打了。甲員警用手勢指示乙員警暫 停說話,說:沒關係,你(乙員警)好…好,你(原告)真的有 配合嗎先生,大哥?。甲員警用手勢指向原告的手機,詢問 :你這個(手機通話的對方)是誰?是哪個同事,我們可以跟 他講一下嗎?。乙員警對丙男說:他剛到現在都一直講電話 都沒在聽我們講話,到底是誰在現場。原告:他想…阿Sir跟 你講一下,他想跟你講阿伯,阿…表哥。甲員警:我可以跟 他講一下嗎?。2.檔案時間:00:00:43-00:01:21。原告把 手機交給甲員警,甲員警接過原告手機,問:這個人怎麼稱 呼?。原告:OOO,我表哥。甲員警對手機通話:大哥你好 ,不好意思打擾你我們是花蓮市自強派出所的警員…。乙員 警手持酒測儀器以及全新的吹管,對原告說:全新的(吹嘴) ,自己打開,也給你漱口了,你要吹還是不吹,你不吹我視 同你消極不配合,視同拒測…。甲員警對手機通話的對方: 大哥我們從剛攔他下來已經過了15分鐘了,也給他喝完整整 一瓶水了…。乙員警揮動吹管,對原告說:吳先生你看著我 好不好。原告轉頭看乙員警。乙員警:我現在在跟你講話, 你不吹我視同拒測,你要吹還是不要吹?。丙男伸手碰觸乙 員警右手手腕部分,說:好啦,不這樣啦。甲員警對手機通 話:那大哥我問你啦…你可不可以…麻煩請他(原告)這位…這 個…這個你的親戚講一下,就是請他直接趕快測一測,不然 我們真的沒有辦法,我們就真的只能按拒測…。乙員警:我 們真的已經感到很為難了。丙男伸手拍拍乙員警的右肩,說 :我知道,但也不用用到這樣子。乙員警:沒辦法啊。甲員 警對手機通話:我們也有為難的地方啊,對不對?好,那你 跟他講一下好不好?謝謝你喔。3.檔案時間:00:01:22-00: 01:53。甲員警將手機交還給原告,說:來,你(原告)跟他( 手機通話的對方)講一下,好不好?。乙員警:對啊我們都 是照程序來的,我們這個沒有亂來的。原告:大哥…嘿…。丙
男:不行就…就是要吹就讓他吹。乙員警:講個話,要嘛就 吹,要嘛就拒測,就這麼簡單。原告:我再等15分鐘再喝水 ,好不好?。甲員警:沒有這種東西啦。乙員警:我們也給 你漱口了,15分鐘跟漱口是二擇其一,如果你要求漱口,我 們給你漱口,我們就是現場給你直接測了。原告:那是…15 分鐘喔。4.檔案時間:00:01:54-00:03:00。乙員警:那是 二擇其一…我們SOP就是現場只15分鐘,要嘛就是漱口,二擇 其一。甲員警:那我問你喔,來先生我問你喔,如果你再漱 一次,你有辦法直接吹嗎?還是再漱一次要再尿尿,還是幹 嘛?。原告:我還要再等15分鐘後…。乙員警:而且從我們 攔查(乙員警伸手拿取記事板),從我們宣讀,從我們宣讀到 現在你看已經過幾分鐘了。甲員警:我們宣讀都只有一次而 已,我們等一下會…如果你配合的話,我們等一下回去會給 你看法令。乙員警:我們宣讀是10分喔,(拿起手機看時間) 現在已經是26分,也超過15分鐘了。原告:對,那我還可以 再喝一瓶嗎?。甲員警:但是你有辦法喝完就直接吹嗎?還 是你要跟我說你要上廁所?。乙員警:如果到時候你喝完, 你再不吹,我們視同拒測。甲員警:如果我再給你…如果你 要上廁所,我們就視同拒測囉。乙員警:我跟你講這是最後 的容忍了,你喝完不能再要求什麼15分鐘或第三瓶,直接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