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09年度,6244號
TPDV,109,訴,6244,202303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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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6244號
上 訴 人 陳博聲

陳曉蓉
陳秋伶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華固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間因本院109年度
訴字第6244號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等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
,查本件訴訟標的價額核定為新臺幣(下同)406萬元,應徵第
二審裁判費6萬1791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
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補繳第二審裁判費6萬1791元,逾期即
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3 月 1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蕭清清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3 月 1 日
書記官 林家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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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華固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