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12年度,7808號
TCDV,112,司促,7808,202303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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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司促字第7808號
債 權 人 久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廷春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甄翊機電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
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提出債務人委託製造加工金屬物品之釋明資料(如:委託製
造加工金屬物品契約書影本)。
㈡提出「甄翊機電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號)」最
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法定代理人最新戶籍謄本(全戶動態
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3 月 24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翁卉穎
附註:
一、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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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久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甄翊機電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機電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有限公司發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