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假扣押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行政),全字,110年度,23號
KSBA,110,全,23,20211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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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10年度全字第23號
聲 請 人
即 債權 人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代 表 人 盧貞秀

南分局 陳仕煥
相 對 人
即 債務 人 李宗貴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假扣押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債權人得對於債務人之財產於新臺幣64,315,909元之範圍內 為假扣押。
二、債務人如為債權人供擔保新臺幣64,315,909元,或將債權人 請求之金額新臺幣64,315,909元提存後,得免為或撤銷假扣 押。
三、聲請訴訟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理 由
一、按「為保全公法上金錢給付之強制執行,得聲請假扣押。前 項聲請,就未到履行期之給付,亦得為之。」「假扣押之聲 請,由管轄本案之行政法院或假扣押標的所在地之地方法院 行政訴訟庭管轄。」行政訴訟法第293條及第294條第1項分 別定有明文。次按「前項欠繳應納稅捐之納稅義務人,有隱 匿或移轉財產、逃避稅捐執行之跡象者,稅捐稽徵機關得聲 請法院就其財產實施假扣押,並免提供擔保。但納稅義務人 已提供相當財產擔保者,不在此限。」「主管稽徵機關對於 逃稅、漏稅案件應補徵之稅款,經核定稅額送達繳納通知後 ,如發現納稅義務人有隱匿或移轉財產逃避執行之跡象者, 得敘明事實,聲請法院假扣押,並免提擔保。但納稅義務人 已提供相當財產保證,或覓具殷實商保者,應即聲請撤銷或 免為假扣押。」稅捐稽徵法第24條第2項、所得稅法第110條 之1亦分別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債務人係鑫瑞興開發有限公司(下稱鑫 瑞興公司)負責人,而鑫瑞興公司105年度出售土地所得價 金均以現金提領,故帳上盈餘雖未分配,惟債務人已實質享 有該盈餘之利得,同年債務人將名下八德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下稱八德公司)股權26,000股,以每股新臺幣(下同)5,76 9.2308元售予鑫瑞興公司,取得價金150,000,000元,鑫瑞 興公司嗣同年11月再將八德公司股權26,870股,以每股1,00



0元出售予訴外人陳麗莉,再列報鑫瑞興公司105年度證券交 易損失,致鑫瑞興公司無盈餘分配,顯有隱匿實際所得事實 ,逃避報繳稅捐義務意圖甚明,涉有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7 條第3項租稅規避情事,經債權人所屬臺南分局核定補徵稅 額53,877,148元,並因前開租稅規避情事而加徵滯納金及利 息計10,438,761元,繳款書繳納期限均為民國110年12月10 日,並已合法送達在案。惟債務人迄未繳納,亦未提供相當 財產擔保,且依債務人109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 單及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所示,顯不足繳納本案 稅款,為恐日後有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影響稅捐 債權徵起,是本案實有對債務人財產施以保全公法金錢給付 強制執行之必要。
三、經查:
㈠債權人主張租稅債權成立之事實,已經提出債務人欠稅查詢 情形表、105年度綜合所得稅核定稅額繳款書(已申報核定) 、105年綜合所得稅租稅規避案件加徵滯納金及應補繳稅款 加徵利息繳款書、送達證書、鑫瑞興公司營業稅稅籍資料查 詢畫面、105年度綜合所得稅租稅規避案件加徵滯納金及應 補繳稅款加徵利息核定通知書、債務人同意書等文件影本為 證,足以釋明債權人對於債務人有64,315,909元之公法上金 錢給付請求權,得請求其清償之事實。
㈡又依債務人109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全國財產 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所示,債務人名下之財產,顯不足繳 納本案稅款,且債務人亦未就上述金額提供相當財產之擔保 ,參以本件租稅債務復源於債務人藉關係公司間股權之移轉 、買賣,以減少公司盈餘所得之核課,足認債務人原無意核 實報繳而有隱匿實際所得之意圖,依首揭規定及說明,債權 人為保全其對債務人之稅捐64,315,909元之公法上金錢給付 請求權,聲請免供擔保在該範圍內對債務人之財產為假扣押 ,核無不合,應予准許,爰裁定如主文第1項所示。 ㈢另按「假扣押裁定內,應記載債務人供所定金額之擔保或將 請求之金額提存,得免為或撤銷假扣押。」行政訴訟法第29 7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527條定有明文。觀其立法意旨,乃鑑 於假扣押制度,係在保全債權人金錢債權將來之執行,因此 債務人如提供所定金額之擔保或將請求之金額提存,即足以 達保全目的,自無實施假扣押之必要,爰併裁定如主文第2 項所示。
四、依行政訴訟法第297條、第104條、民事訴訟法第527條、第9 5條、第78條、稅捐稽徵法第24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30  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三庭
審判長法官 吳 永 宋
法官 林 彥 君
法官 黃 堯 讚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敘明理由,經本院向最高行政法院提出抗告(須按對造人數附具繕本)。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30  日
書記官 江 如 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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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八德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鑫瑞興開發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瑞興開發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