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除字,111年度,346號
TNDV,111,除,346,202302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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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1年度除字第346號
聲 請 人 陳恩展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經本院於民國112年2月2日言詞
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廣宥鋁業股份有限公司所發行如附表所示股票號碼、股數之股票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廣宥鋁業股份有限公司所發行如附表所示股票號碼、股數之股票,因不慎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111年度司催字第157號公示催告,並於民國111年6月20日公告於法院網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為此聲請宣告該股票無效等語。
理 由
一、查附表所示之股票,業經本院以111年度司催字第157號公示 催告,並經聲請人向本院聲請於111年6月20日公告於法院網 站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111年12月20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及提出原股票,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2 月 9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王參和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2   月  10  日 書記官 沈佩霖
               
附表: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001 廣宥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108-NY-0000000 1 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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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廣宥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