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治走私條例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訴字,111年度,308號
CYDM,111,訴,308,20230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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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1年度訴字第308號
公 訴 人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劉家和



上列被告因懲治走私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0年度偵
緝字第432號),經合議庭評議後,關於證據能力、調查必要性
及方式,裁定如下:
一、以下證據,合議庭評議後,認為均有證據能力,且有調查必
要性:
編號 證據名稱 具有證據能力之簡要理由 調查方式 檢證1 被告劉家和於 ①109年2月25日警詢筆錄(偵3076卷一P53-57) ②109年3月12日警詢筆錄(偵3076卷一P77-79) ③109年7月24日偵訊筆錄(偵3076卷二P69-70) ④110年11月9日警詢、偵訊筆錄(偵緝卷P43-49、P51-61、P69-81) 符合刑訴法第156條第1項規定 提示並告以要旨 檢證2 證人徐輝堂(即駿達企業社司機)於109年2月8日警詢筆錄(偵3076卷一P13-15) 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5規定 檢證3 證人林俊源(即駿達企業社負責人)於 ①109年2月8日警詢筆錄(偵3076卷一P25-27) ②109年12月4日偵訊筆錄(偵3076卷二P105-109) 檢證4 證人劉源文(即奧林匹克公司總經理)於 ①109年2月8日警詢筆錄(偵3076卷一P31-33) ②109年10月20日偵訊筆錄(偵3076卷二P80) 檢證5 證人吳瑋瀚(即奧林匹克公司理貨員) 於109年10月20日偵訊筆錄(偵3076卷二P80-81) 檢證6 證人蔡淑娓(即奥林匹克公司員工)於109年10月20日偵訊筆錄(偵3076卷二P81-84) 檢證7 證人許文雄(即金御園公司負責人)於109年2月21日警詢筆錄(偵3076卷一P41-45) 檢證8 監視器畫面照片(偵3076卷一P47、P49、P63、P65) 查無違反法定程序取得之情 提示 檢證9 現場照片(偵3076卷一P59、P61、P101-102) 檢證10 估價單影本(偵3076卷一P17) 檢證11 奥林匹克航運股份有限公司營運貨物明細表(偵3076卷一P23、P47、P63、P86-1) 檢證12 海巡署中部分署第四岸巡隊扣押筆錄暨扣押物品目錄表(偵3076卷一P81-85) 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5規定 提示並告以要旨 檢證13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109年2月24日農糧生字第1091034001號函(偵3076卷一P93) 檢證14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雜糧蔬菜特作協助鑑定小組」與查緝單位間電傳通聯單(偵3076卷一P94) 檢證15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雜糧蔬菜特作協助鑑定小組」菇類小組109年2月15日鑑定報告(偵3076卷一P95-97) 檢證16 通聯調閱查詢單(偵3076卷一P87-89) 查無違反法定程序取得之情 提示並告以要旨 檢證17 中華電信門號:0000000000資料查詢雙向通聯紀錄(含基地台位址)(偵3076卷一P133-343) 檢證18 扣案之壓縮香菇絲125包 提示 審證1 車牌號碼:000-0000車輛詳細資報表(偵3076卷一P99) 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5規定 提示並告以要旨
二、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規定,裁定如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2 月 15 日
刑事第五庭 審判長法 官 張志偉
法 官 鄭諺霓
法 官 陳盈螢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2 月 15 日
書記官 陳孟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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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