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貨款
臺中簡易庭(民事),中小字,111年度,5084號
TCEV,111,中小,5084,20230209,2

1/1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中小字第5084號
原 告 臻翔國際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何玥臻

訴訟代理人 薛達本
被 告 統一水產零售商行即謝永德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被告另有地址應併為送達,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2年3月21日下午2時11分,在本院第32法庭行言詞辯論。中  華  民  國  112  年  2   月  9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 官 吳蕙玟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2   月  9   日 書記官 楊思賢

1/1頁


參考資料
臻翔國際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翔國際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