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協同結算合夥財產等
最高法院(民事),台上字,111年度,2862號
TPSV,111,台上,2862,20230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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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台上字第2862號
上 訴 人 王子鏘
訴訟代理人 林李達律師
被 上訴 人 楊惠寬
楊演松
楊宜芬
陳志彥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蔡沂彤律師
徐松龍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協同結算合夥財產等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
國111年7月12日臺灣高等法院第二審判決(107年度上字第1364
號),提起一部上訴,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上訴駁回。
第三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
理 由
一、按上訴第三審法院,非以原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為之 ;又判決不適用法規或適用不當者,為違背法令;且提起上 訴,上訴狀內應記載上訴理由,表明原判決所違背之法令及 其具體內容,暨依訴訟資料合於該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其 依民事訴訟法第469條之1規定提起上訴者,並應具體敘述為 從事法之續造、確保裁判之一致性或其他所涉及之法律見解 具有原則上重要性之理由。同法第467條、第468條、第470 條第2項定有明文。是當事人提起上訴,如依同法第469條規 定,以原判決有所列各款情形之當然違背法令為理由時,其 上訴狀或理由書應表明該判決有合於各該條款規定情形之具 體內容,及係依何訴訟資料合於該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如 依同法第469條之1規定,以原判決有前條以外其他不適用法 規或適用不當為理由時,其上訴狀或理由書應表明該判決所 違背之法令條項,或有關解釋字號,或憲法法庭裁判意旨, 或成文法以外之習慣或法理、法則等及其具體內容,暨係依 何訴訟資料合於該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並具體敘述為從事 法之續造、確保裁判之一致性或其他所涉及之法律見解具有 原則上重要性之理由。上訴狀或理由書如未依上述方法表明 ,或其所表明者與上開法條規定不合時,即難認為已合法表 明上訴理由,其上訴自非合法。
二、上訴人對於原判決不利於其部分提起一部上訴,雖以原判決 該部分違背法令為由,惟核其上訴理由狀所載內容,係就原



審取捨證據、認定事實之職權行使所論斷:㈠太子汽車集團 旗下公司於民國98年度及99年度財務稅務簽證費應計新臺幣 (下同)669萬元,並無委任保全事務所辦理100年度簽證事 宜。保全事務所於100年、101年、102年依序收款148萬元、 221萬元、204萬元,另有96萬元迄未回收。其中100年、101 年收款均已納入當年度損益計算並分配予包括上訴人在內之 全體合夥人,至99年度財務稅務簽證費96萬元則難以收回, 僅102年收款204萬元可視為退夥時未了結事務,應納入合夥 決算利益計算。上訴人主張以633萬元計算其應受分配比例3 5%,請求被上訴人再給付差額150萬1500元,洵屬無據。㈡保 全事務所於結算基準日以前應收回之服務收入,因客戶特殊 情況而於102年收回者為21萬4000元(不含太子汽車集團債 權),應予調整加入,上訴人主張以536萬3779元計算其應 受分配比例35%,請求被上訴人再給付差額180萬2423元,亦 非有據等情,指摘為不當,並就原審已論斷者,泛言未論斷 、違法或違反證據法則,而非表明依訴訟資料合於該違背法 令之具體事實,並具體敘述為從事法之續造、確保裁判之一 致性或其他所涉及之法律見解具有原則上重要性之理由,難 認已合法表明上訴理由。依首揭說明,應認其上訴為不合法 。末按證據調查原由審理事實之法院衡情裁量,若認事實明 瞭,自可即行裁判,毋庸再為調查。原審已說明上訴人主張 前述太子汽車集團旗下公司簽證收入款項遭侵占,或太子集 團旗下公司應有委任保全事務所辦理100年度簽證事務費用 ,核與保全事務所帳冊稽核結果及太子集團旗下公司詢證函 覆內容不符,無另行傳訊證人何書儀林玉珊之必要,上訴 人指摘原審未傳喚證人發現真實,有違證據法則,不無誤會 。至保全事務所經營損益結算雖係採「收付實現制」,但原 審綜合保全事務所102年度帳冊憑證、執行業務者收入明細 表及相關事證,併參鑑定報告及補充意見,認定結算基準日 前應回收之服務收入,因客戶特殊情況於結算基準日後始回 收之其他債權金額,依民法第689條第3項規定應結算列入分 配之金額為21萬4000元,則屬事實認定之問題。另上訴人於 上訴本院後始否認太子汽車集團旗下公司其中7張詢證函之 形式上真正,核屬新攻擊方法,本院依法不得審酌,均附此 敘明。
三、據上論結,本件上訴為不合法。依民事訴訟法第481條、第4 44條第1項、第95條、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2   月  15  日 最高法院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官 魏 大 喨




法官 李 寶 堂
法官 林 玉 珮
法官 高 榮 宏
法官 胡 宏 文
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 記 官 連 玫 馨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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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