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生事件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消債更字,111年度,109號
ULDV,111,消債更,109,20230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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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消債更字第109號
聲 請 人
即債 務 人 林庭煜
代 理 人 林毅斐律師(法扶律師)
上列當事人因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聲請更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補繳聲請費新臺幣壹仟元,逾期不補,即駁回其聲請。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十日內,補提如附表所示之相關資料證明到院。
理 由
一、聲請更生,徵收聲請費新臺幣(下同)1,000 元,消費者債 務清理條例(下稱消債條例)第6條第1項定有明文。又聲請 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 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同條例 第8條亦有明文。
二、聲請人具狀聲請本件更生事件,並未繳納聲請費1,000元, 且漏未提出如附表所示之相關資料證明到院,爰定期命補正 ,如逾期未補正,則駁回其聲請。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  月  4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楊昱辰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  月  4    日 書 記 官 陳玉珮
附表:
㈠補繳聲請更生程序之必要費用新臺幣(下同)3,000元(程序終結 如有餘額時退還)。
㈡說明聲請人目前任職何處?每月薪資所得數額為何?是否領有 年終及三節獎金等?並請聲請人提出最近6個月(民國111年6月 至11月)每月收入所得之相關證明文件(如薪資單、薪資明細 表、薪資存摺封面及內頁等)。如有現金領取方式者,亦應提 出證明(如聲請人出具之切結書、雇主出具之在職暨薪資證明 書等)。 
㈢按時間順序,列表說明自109年10月起迄今,所有工作內容、來 源(即僱主)、實際收入金額(非籠統的表明其兩年收入為503 ,385元),並提出在職證明、薪資單影本及薪資轉帳存摺內頁 影本(二者皆須提出)。
㈣提出聲請人林庭煜及受扶養義務人鄭素菁於郵局、銀行、農漁



會、合作社等金融機構之全部存摺(包括證券存摺、集保存摺) )聲請前二年(自民國109年12月28日起)完整影本(需附完整之 存摺封面及內頁資料,並補登存摺至本裁定送達日之後)。㈤提出「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投保查詢單」,並陳報 所有以聲請人林庭煜為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之各類個人保險(含 人壽保單及儲蓄險、投資性保單),及提出保險契約書、保險 費繳費證明、保單質借情形,並陳報該等保單現有保單價值準 備金之數額為何?若終止保險契約可領回之金額為若干?如無 個人保險亦請註明。
㈥陳報聲請人林庭煜本人及受扶養義務人鄭素菁是否有領取保險 金、社會補助金(如身障補助、低收入戶補助、房租補助、兒 少補助等)、年金等其他政府補助或其他社會福利機構之補助 ?若有,其期間及金額為何?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例如受補 助存摺影本(請註記款項名稱,並為清楚之標記)、補助款申 請書函等;如未領取補助款亦請分別註明之。
㈦依聲請人提出之「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中,聲請前兩年必 要支出之數額、原因及種類,關於扶養之數額記載「待查」、 依法受債務人扶養之人,受扶養姓名之記載有「林世元」、 「鄭素菁」,惟未記載債務人每月實際支出之扶養費為何?又 依聲請人提出110/01/06列印之戶籍謄本(現戶全戶),關於「 林世元」有「配偶林世元(存)民國93年9月7日變更為(歿)」之 記事,則林世元是否仍為受聲請人扶養之人?請更正,並據實 陳報受聲請人扶養之人有何人?聲請人每月支出之扶養費之數 額。
㈧聲請人主張受聲請人扶養義務之人鄭素菁為民國00年0月0日生 ,現為46歲,正值青壯年。提出本件若裁定准予更生,則鄭素 菁有受聲請人扶養之必要之證明文件。  
㈨聲請人是否有為期貨、美金、股票之投資?投資之金額為何? 並提出投資交易明細及投資證明文件,陳報所投資之基金淨 值,提出相關證明文件,並說明目前持有之股票種類、股數及 其現值與相關證明文件。
㈩聲請人如有上開以外之其他財產(如現金、汽機車、金銀飾品 等),應陳報財產清單並提出財產證明(如汽機車行照影本)、 照片、價值證明等,如無其他財產亦請註明。提出聲請人林庭煜本人及受扶養義務人鄭素菁之最新戶籍謄本 、109、110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正本(非影本)及 「最新」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正本(非影本),並說 明應受扶養人鄭素菁有無其他應分擔扶養義務之人(如聲請人 之兄弟姊妹)?如另有其他依法應分擔之人,一併陳報其姓名 ,及其與鄭素菁之關係。並說明扶養費用之分擔方式及分擔數



額為何?分擔理由為何?並提出相關文件證明。補正說明聲請人「目前」每月必要支出是否依雲林縣111年度每 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之1.2倍計算?如否,則請詳實說明目前之 必要支出情形,並應提出實際支出之相關單據以釋明支出情形 及必要性。
如准本件更生聲請,聲請人之更生方案為何?二年內普通債權 人分配總額為何? 
★以上應說明事項請以條列式方式分項記載,證物則依序標示編號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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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