飼料管理法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訴字,111年度,316號
ULDM,111,訴,316,20230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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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1年度訴字第316號
公 訴 人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方敬安


益壽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方敬圓
共 同
選任辯護人 袁裕倫律師

上列被告因飼料管理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1年度偵續
字第7號、第13號),業經本院合議庭裁定改依簡式審判程序審
理並辯論終結,原訂於民國112年1月4日宣判,茲因尚有應行調
查之處,且就法律適用部分也需再行確認,爰再開辯論,特此裁
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 月 3 日
刑事第七庭 法 官 鄭苡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郭美儀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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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益壽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