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害等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簡字,111年度,2289號
CHDM,111,簡,2289,202301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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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11年度簡字第2289號
公 訴 人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林儀和


(現於法務部矯正署彰化監獄彰化分監執 行中)
上列被告因傷害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0年度偵字第679
2、8211、9105、9106、9273、10675、11910、11070號),被告
於本院準備程序中自白犯罪(原案號:111年度訴字第412號),經
本院合議庭裁定改由受命法官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判決如下:
主 文
林儀和共同犯傷害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罪事實
一、林儀和傅毅豪(傅毅豪涉嫌傷害部分,已由本院先行審結 )與友人李佳倩於民國110年3月16日2時許,前往彰化縣○○ 鄉○○路000號統一超商伸港門市內選購商品時,因細故與商 店顧客曾俞凱發生爭執,傅毅豪與林儀和竟共同基於傷害之 犯意聯絡,由林儀和示意傅毅豪至超商外拿武器,傅毅豪即 至店外拿取其所有之電擊棒,而以前開電擊棒及其所有之安 全帽毆打曾俞凱林儀和則以腳踹曾俞凱頭部,致曾俞凱受 有腦震盪、臉部及頭皮多處撕裂傷等傷害。嗣經店員葉柄璋 制止,傅毅豪與林儀和始罷手離去。
二、案經曾俞凱訴由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報告臺灣彰化地方檢 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 由
一、上開犯罪事實,業據被告林儀和於本院準備程序時坦承不諱 (見本院卷第352頁),核與證人即告訴人曾俞凱及證人即 統一超商店員葉炳樟、證人即李佳倩母親施翠娥於警詢時之 證述(見偵字第9106號卷第73至88頁);證人即同案被告傅 毅豪於警詢、偵訊以及本院審理時證述(見偵字第9106號卷 第63至69頁、第229頁、本院卷第182頁)情節相符復有指認 犯罪嫌疑人紀錄表、監視器翻拍照片、車牌號碼000-000號 及189-NRJ號車輛詳細資料報表、秀傳醫療財團法人彰濱秀 傳紀念醫院診斷證明書、錄影光碟1片等件附卷可佐(見偵 字第9106號卷第89至115頁),足認被告林儀和之任意性自 白與事實相符,本案事證明確,被告林儀和之犯行均堪認定 ,應予依法論科。
二、論罪科刑:




(一)核被告林儀和所為,係犯刑法第277條第1項之傷害罪。被告 林儀和與同案被告傅毅豪間,具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為 共同正犯。
(二)被告曾因毒品、偽造文書及違反藥事法等案件(下稱前案), 經合併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2月確定,入監執行後,於109 年8月5日縮短刑期假釋出監,嗣於110年2月8日假釋期滿未 經撤銷假釋,視為執行完畢等情,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 紀錄表足1份在卷可稽,本院審酌檢察官於起訴書中已具體 指出累犯之證據方法,被告於5年以內故意再犯本件有期徒 刑以上之罪,為累犯。復參酌司法院釋字第775號解釋之意 旨,考量被告對前案所受刑之執行欠缺警惕,再為本件犯行 ,堪認其前案徒刑之執行難收成效,可認其對刑罰反應力薄 弱,適用累犯規定予以加重,不致生被告所受之刑罰超過其 所應負擔罪責,並無不符憲法罪刑相當原則,亦無牴觸憲法 第23條比例原則之情形,爰依刑法第47條第1項規定加重其 刑。
(三)爰審酌被告僅因細故而與同案被告傅毅豪共同毆打素不相識 之告訴人,致告訴人受有本件傷害,被告所為應予非難。兼 衡被告之犯罪動機、手段、目的、告訴人所受之損害,並斟 酌被告犯後坦承全部犯行不諱,犯後態度尚佳,暨斟酌其自 述學歷為高職畢業、之前從事水泥押送車、未婚、無人須其 扶養等一切情狀(見本院卷第353頁),量處如主文所示之 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三、至未扣案之安全帽1頂及電擊棒1支,均非被告林儀和所有, 而係同案被告傅毅豪所有(見本院卷第170頁),爰不予宣告 沒收,併此敘明。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2項、第3項、第454條第1項,逕以 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翌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 訴狀,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須附繕本)。六、本案經檢察官楊聰輝提起公訴,檢察官張嘉宏到庭執行職務 。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   月  6  日 刑事第八庭 法 官 陳建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件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20日內,表明上訴理由,向本庭提起上訴狀(須附繕本)。
告訴人或被害人對於判決如有不服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訴者,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期為準。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   月   6  日



     書記官 李政優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中華民國刑法第277條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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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