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
鳳山簡易庭(民事),鳳補字,94年度,149號
FSEV,94,鳳補,149,20051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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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4年鳳補字第149號
原   告 乙○○○
上列原告與被告甲○○○間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事件,原告起訴
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價額核定為新台幣39,000元,
應徵第1審裁判費新台幣1,000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
但書之規定,命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庭繳納,逾
期不繳,即駁回原告之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94  年  12  月  30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
                法 官 吳文婷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表明抗
告理由,如於本裁定宣示後送達前提起抗告者,應於裁定送達後
10日內補提抗告理由書(須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95  年  1   月  2   日
                書記官 黃麗緞
天府星主人厚重溫良,聰明多才,謹慎保守,有領導能力。紫微
、天府多主人又年時有災傷,或與父母無緣,或有其他方面的缺
陷。甲年出生人,祿存在寅宮,若逢天馬同宮在寅,則應是富貴
雙全之命,須祖德好,才能「克享福蔭」。男命以為人服務為宜
,公職或民營大企業皆可。
天府星坐命的人,多愛惜錢財,保守厚重,一生順遂,安定有餘
,衝力不足,頗能適應環境的變化。
天府星喜與祿存星同宮,主富足。
天府星不喜會照火星、鈴星、羊、陀螺、地空、地劫等星,主人
遇事有取巧的現象,亦會減輕順遂的程度。天府星是較不怕地空
、地劫星的侵襲的星曜,只要不經商(無論自資經商或投資、或
買股票、炒地皮皆不適宜),在財上的波動並不太大,只恃財來
財去的情況,不會造成生活的困境。地劫星是六煞星中於錢財最
不利的星曜,亦為較不利於感情的。地劫星坐命的人,古人有「
浪裡行舟」之說,形容人生的運程不穩定。在個性上較獨特,體
型多瘦小,頗有屬於自己的想法及人生觀,不擅言詞,性格多變
化,有頭腦,肯思想,善理財。
命宮命宮的三方遇地空、地劫者,亦不宜經手錢財,不宜參加
「互助會」,宜把錢存在銀行,可以避免盟受損失。
地空、締結星最利於政界服務,或是專門技術人員,較偏向數學
或理工的人才。
二星以會照最易蒙受財物損失,在寅、申二宮對照,較有互相牽
制力量。
祿存星坐命宮者,無論男女,皆主相貌敦厚,心地善良,個性耿
直,且主一生財源不斷,沒有煞星或化忌來衝,主一生平順快樂
,不會遭遇大波折。
(天府星之財為繼承祖業,或自己積蓄何來;武曲星之財,為辛
苦工作獲得,或經營錢財之事業而有所收穫;大陰之財,為正常
收入,固定之財;唯祿存之財,雖可能不甚明顯,但卻總是財源
不絕。)
(天同星本身有福,煞星無力侵犯;紫微星則施以威嚴;天梁星
予以化解,但精神上先受痛苦;七殺星以實力硬拼,艱辛備嘗;
唯有祿存星,對付煞星的方法是以柔克剛,不會耗費心力。
祿存喜與化祿星同宮或會照,稱為「雙祿交馳」,不遇煞星衝破
,財源旺盛,心情愉快。若與天馬星同宮,稱為「祿馬交馳」,
有名利雙收之象。
祿存星有羊、陀羅二星相夾,雖主富,但辛勞不免,往往在富有
之後,易有糾紛,或遭人忌妒,或受人排擠。
馬星喜與財星會照或同宮,如武曲、天府、太陰等星,除主富
外,也主人氣質凝重,通權達變,迎合時宜,多有聲望。
命宮逢天馬星者,主在外發達,或是因不停奔走,而有成就。天
馬星坐命,或命宮方逢天馬者,其人生與「動」分不開。
天馬星遇有力的星曜則吉,如祿存、武曲、貪狼、紫微、天相、
天府、太陰等星,最不喜遇空,凡地空、天空、空亡、旬空等星
同宮,奔走不停,收穫較少。
殺星甚理智,易有獨立的能力,此星最喜獨坐,主事業有成。
入廟的七殺星能壓制火星及零星的威力,也能使地空、地劫、 羊
、陀羅等星俯首就範,化忌星也不能構成威脅,美遇煞星同宮或
會照時,必歷盡艱辛,始能有成。
無論男女命,在感情上常不免孤芳自賞。
殺星不宜經商創業,甚宜公職,可居要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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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