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等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民字,111年度,725號
TPHM,111,附民,725,202212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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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1年度附民字第725號
原 告 李菡




被 告 林韋汎

上列被告因民國111年度上訴字第1665號詐欺案件,經原告提起
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
,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
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2 月 28 日
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 官 孫惠琳
法 官 商啟泰
法 官 鍾雅蘭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蔡於衡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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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