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1年度單聲沒字第216號
聲 請 人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朱仲瑢
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商標法案件,聲請單獨宣告沒收(110年
度緩字第949 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被告朱仲瑢前因違反商標法案件,業經臺灣 雲林地方檢察署(下稱雲林地檢署)檢察官以110年度偵字 第3098號為緩起訴處分確定在案。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 係侵害商標權之物,爰依刑事訴訟法第259條之1、刑法第38 條第2項、第40條第2項、商標法第98條規定聲請沒收等語。二、按檢察官依第253條或第253條之1為不起訴或緩起訴之處分 者,對刑法第38條第2項、第3項之物及第38條之1第1項、第 2項之犯罪所得,得單獨聲請法院宣告沒收,刑事訴訟法第2 59條之1定有明文。次按違禁物或專科沒收之物得單獨宣告 沒收;另侵害商標權、證明標章權或團體商標權之物品或文 書,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刑法第40條第2項 、商標法第98條亦有明文。而就侵害商標權之物品,既為商 標法規定絕對義務沒收之物,即屬刑法第40條第2項所稱之 專科沒收之物。
三、本件被告前因違反商標法案件,經雲林地檢署檢察官以110 年度偵字第3098號為緩起訴處分,於民國110 年10月26日緩 起訴處分確定,嗣於111 年10月25日緩起訴期滿未經撤銷等 情,有上開緩起訴處分書、緩起訴處分命令通知書、臺灣高 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等在卷可憑,經本院核閱該案卷宗無 訛。而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分別係侵害美商HBI品牌服裝 公司、日商三麗鷗股份有限公司、英商艾須特貝克戴維斯有 限公司、英商一號娛樂英國有限公司、日商森克斯股份有限 公司、韓商羅伊視效動漫有限公司等商標權之物,有寶立行 銷股份有限公司聲明書、鑑定報告、委託信件、經濟部智慧 財產局商標資料檢索服務、萬國法律事務所侵權仿冒品鑑價 報告、日商三麗鷗股份有限公司委任書、智慧局商標檢索系 統商標單筆詳細報表、侵害商標權真仿品比對報告、艾須特 貝克戴維斯有限公司及一號娛樂英國有限公司刑事委任狀、 貞觀法律事務所鑑定報告書、圓創品牌股份有限公司委任狀
、Sumikkogurashi(角落小夥伴)侵權市值表、鑑定報告書 、東禾數位行銷有限公司侵權市值總額報告書、鑑定報告書 、扣押物品照片及雲林地檢署110年度保字第903號扣押物品 清單等在卷可稽(偵卷第55至141、273至281頁),足認前 揭扣案物確均係侵害商標權之物品甚明,依商標法第98條之 規定,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應予沒收。從而,本件聲 請於法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36第2項、第259條之1,商標法第98 條,刑法第40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2 月 13 日 刑事第三庭 法 官 蕭孝如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 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須附繕本)。
書記官 鄭庭羽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2 月 13 日
附表:
編號 商標權人 物 品 數 量 註冊/審定號 1 美商HBI品牌服裝公司 仿冒Champion商標衣服 55件 00000000、 00000000 2 美商HBI品牌服裝公司 仿冒Champion商標褲子 16件 00000000 3 日商三麗鷗股份有限公司 仿冒HELLO KITTY商標衣服 80件 00000000 4 日商三麗鷗股份有限公司 仿冒HELLO KITTY商標褲子 8件 00000000 5 日商三麗鷗股份有限公司 仿冒MY MELODY商標衣服 10件 00000000 6 日商三麗鷗股份有限公司 仿冒Little Twin Stars商標衣服 12件 00000000 7 英商艾須特貝克戴維斯有限公司、英商一號娛樂英國有限公司 仿冒Peppa Pig商標衣服 3件 00000000、00000000 8 英商艾須特貝克戴維斯有限公司、英商一號娛樂英國有限公司 仿冒Peppa Pig商標外套 1件 00000000、00000000 9 日商森克斯股份有限公司 仿冒Sumikkogurashi商標衣服 33件 00000000 10 韓商羅伊視效動漫有限公司 仿冒POLI商標衣服 42件 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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