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94年度訴字第00678號原 告 昱龍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代 表 人 甲○○訴訟代理人 乙○○被 告 財政部高雄關稅局代 表 人 游朝順局長訴訟代理人 丙○○上列當事人間因進口貨物核定退運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中 華 民 國 94 年 12 月 19 日 第三庭 法 官 詹日賢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94 年 12 月 19 日 書記官 宋鑠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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