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11年度,35917號
TCDV,111,司促,35917,202212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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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司促字第35917號
債 權 人 寓上花園社區管理委員會

法定代理人 王炳堯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葉麗君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確認本件聲請狀請求標的之記載是否有誤?如有誤載,請
具狀更正。(請更正為債務人林助信律師葉麗君之遺產
管理人應於管理被繼承人葉麗君之遺產範圍內......)
㈡提出更正後支付命令聲請狀繕本5份(毋庸附證據資料,並
請註明案號、股別)。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2 月 28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黃伃婕
附註:
一、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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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