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1年度附民字第825號
原 告 蘇碧
被 告 周瑞源
(現於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另案羈 押中)
上列被告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經原告蘇碧提起請求損害賠
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
,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
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2 月 29 日
刑事第十八庭 審判長法 官 詹蕙嘉
法 官 施函妤
法 官 劉明潔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方志淵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