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家繼訴字第70號原 告 中華開發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顏志堅 訴訟代理人 季佩芃律師被 告 林朝家 林本源 林生財 林和忍 王林淑 蘇林松 林明珠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代位分割遺產事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2 月 27 日 家事庭 法 官 沙小雯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2 月 27 日 書記官 項珮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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