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借款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重訴字,111年度,487號
SLDV,111,重訴,487,202212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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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重訴字第487號
原 告 Sunvision Capital Investment Limited
法定代理人 蔡鴻明
訴訟代理人 盧蕙敏
被 告 章榮昌
訴訟代理人 鄭曄祺律師
陳展穎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理 由
一、按訴訟之全部或一部,法院認為無管轄權者,依原告聲請或 依職權以裁定移送其管轄法院,民事訴訟法第28條第1 項定 有明文。
二、兩造就本件法律關係所生之訴訟合意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管 轄,有原告提出之合約書第9條第5項可稽,依民事訴訟法第 24條第1項之規定,自應由該地方法院管轄。玆原告向無管 轄權之本院起訴,顯係違誤,爰依職權移送該管法院。三、依首開法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2  月  9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劉逸成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2  月  9   日 書記官 康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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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