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染病防治法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行政),訴字,111年度,112號
TPBA,111,訴,112,20221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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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11年度訴字第112號
原 告 張亞玫小禾馨懷寧小兒專科診所


訴訟代理人 王晨桓 律師
林伊柔 律師
被 告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代 表 人 黃世傑局長
訴訟代理人 俞旺程
謝宜蓁
吳佳容(兼送達代收人)

輔助參加人 衛生福利部
訴訟代理人 陳昶安 律師
萬哲源 律師
潘佳苡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傳染病防治法事件,前經本院於民國111年9月15日
辯論,因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準備程序,特此裁
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2 月 22 日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楊得君
法 官 高維駿
法 官 李明益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2 月 22 日
書記官 陳德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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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