塗銷抵押權登記
柳營簡易庭(民事),營簡字,111年度,565號
SYEV,111,營簡,565,202212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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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柳營簡易庭民事裁定
111年度營簡字第565號
原 告 顏健哲
顏筠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林錫恩律師
被 告 李約瑟李昶興

訴訟代理人 賴奕安
追加被告 黃惠偵

上列當事人間塗銷抵押權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2  月  28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柳營簡易庭
                法 官 陳郁婷
上列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2  月  28  日
書記官 謝靜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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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