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懲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行政),訴字,111年度,32號
KSBA,111,訴,32,202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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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11年度訴字第32號
原 告 許淑如
訴訟代理人 秦睿昀 律師
被 告 臺南市立善化國民中學

代 表 人 吳旭泰 同上
訴訟代理人 鄭猷耀 律師
陳廷瑋 律師
吳鎧任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獎懲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1  月  23  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庭
法官 曾 宏 揚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1  月  23  日
書記官 林 幸 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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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