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給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行政),簡字,111年度,71號
KSDA,111,簡,71,20221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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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筆錄
原 告 陸軍機械化步兵第三三三旅


原告代表人 林士偉


訴訟代理人 蘇品旭


訴訟代理人 王嘉瑜


訴訟代理人 陳芳玉


被 告 劉秀珠


上開當事人間111年簡字第71號賠償給付事件,於中華民國111年
11月30日下午 3時40分在本院行政訴訟庭和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
下:
出席職員如下:
法 官 吳文婷
書記官 洪嘉慧
通 譯 朱富仁
到庭和解關係人
原告訴訟代理人 陳芳玉
被 告 劉秀珠
和解成立內容:
一、被告劉秀珠同意給付原告新臺幣(下同)新台幣8,433 元整
,並當場給付完畢。
二、原告其餘請求拋棄。
三、訴訟費用各自負擔。
上筆錄經交閱朗讀無訛始簽名。
原告訴訟代理人 陳芳玉
被 告 劉秀珠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
書記官 洪嘉慧
法 官 吳文婷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1 月 30 日
書記官 洪嘉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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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