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單獨宣告沒收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單聲沒字,111年度,201號
ULDM,111,單聲沒,201,202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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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1年度單聲沒字第201號
聲 請 人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詹志乾


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110 年度毒偵字
第1243號、111 年度毒偵字第210 號),單獨聲請宣告沒收(11
1 年度聲沒字第132 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扣案如附表編號1至4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之。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被告詹志乾前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 ,經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下稱雲林地檢署)檢察官以110 年度毒偵字第1243號(聲請書誤載為110年度毒偵字第1234 號)、111年度毒偵字第210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扣案如附 表編號1至4所示之物,經鑑驗後,分別檢出含第一級毒品海 洛因與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此有衛生福利部草屯 療養院民國111 年3 月9 日草療鑑字第1110300038號鑑驗書 1 份附卷可稽,爰依刑法第40條第2 項、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第18條第1 項前段之規定,聲請單獨宣告沒收銷燬之等語。二、查獲之第一、二級毒品,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均沒收 銷燬之;違禁物或專科沒收之物得單獨宣告沒收;單獨宣告 沒收由檢察官聲請違法行為地、沒收財產所在地或其財產所 有人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裁定之,毒品危害防制條 例第18條第1 項前段、刑法第40條第2 項、刑事訴訟法第45 5 條之34分別定有明文。
三、經查:
㈠、被告前因施用毒品案件,經本院以111 年度毒聲字第144 號 裁定送觀察、勒戒後,嗣認無繼續施用毒品之傾向,於111 年8 月19日執行完畢,並由雲林地檢署檢察官以110 年度毒 偵字第1243號、111年度毒偵字第210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等 情,有上開裁定、不起訴處分書、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 錄表附卷可參。
㈡、扣案如附表編號1至4所示之物,係被告於111年2月24日上午7 時25分許,為警持本院核發之111年聲搜字第59號搜索票, 在雲林縣○○鄉○○村○○0號住處執行搜索,並當場扣得之等節 ,此有本院111年聲搜字第59號搜索票、雲林縣警察局西螺 分局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現場及扣押物照片、 雲林地檢署111年度毒保字第27號、111年度保字第339號扣



押物品清單附卷可參。又扣案如附表編號1至4所示之物,經 送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鑑驗,結果確實分別含有第一級毒 品海洛因及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等情。至於附表編 號3 其餘未經檢驗之殘渣袋2只,依卷內扣案物照片(警025 1卷第43頁),與前開已抽驗之殘渣袋外觀相似,成分應無 出入,又被告於警詢時陳稱:注射針筒1支、甲基安非他命 殘渣袋3包、海洛因毒品1包都是跟朋友拿的等語(警0251卷 第7頁),並有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111年3月9日草療鑑字 第1110300038號鑑驗書(毒偵210卷第81至83頁)在卷可佐 。據此,前揭附表編號1至4所示之物,確均屬違禁物無訛。 復被告供稱:扣案如附表編號1至4所示之物都是我的,我自 己施用毒品要用的等語(毒偵210卷第44頁)。是以,扣案 如附表編號1至4所示之物,應依刑法第40條第2項、毒品危 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規定,單獨宣告沒收銷燬之, 故聲請人據此聲請單獨宣告沒收銷燬,應予准許。至於附表 編號1之包裝袋1只,因其上殘留之毒品難以析離,應視同毒 品,依同條項之規定,併予宣告沒收銷燬之。又送驗耗損部 分毒品既已滅失,爰不另宣告沒收銷燬之。另附表編號2所 示之注射針筒1支與所含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附表編號3所 示之殘渣袋3只與所含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及附表編 號4所示之吸食器1組與所含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均無 法完全析離,亦無析離之實益與必要,皆應視同毒品而為違 禁物,亦併予宣告沒收銷燬,附此敘明。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36第2 項,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 條第1 項前段,刑法第40條第2 項,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1  月  23  日 刑事第三庭 法 官 蕭孝如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陳柏衡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1  月  25  日
得抗告

附表
編號 扣案物 數量 鑑定結果 備註 1 海洛因(含包裝袋壹只) 壹包 ①檢品編號:B0000000 ②檢品外觀:白色粉末 ③送驗淨重:1.6821公克 ④驗餘淨重:1.4513公克 ⑤檢出結果:第一級毒品微量海洛因 ⒈雲林地檢署111年度毒保字第27號扣押物品清單(毒偵210卷第57頁) ⒉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111年3月9日草療鑑字第1110300038號鑑驗書(毒偵210卷第81至83頁) 2 注射針筒 壹支 ①檢品編號:B0000000 ②檢品外觀:注射針筒 ③檢出結果:內含第一級毒品海洛因成分 ⒈雲林地檢署111年度保字第339號扣押物品清單(毒偵210卷第69頁) ⒉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111年3月9日草療鑑字第1110300038號鑑驗書(毒偵210卷第81至83頁) 3 殘渣袋 參只(聲請書誤載為壹只) ①檢品編號:B0000000 ②檢品外觀:殘渣袋 ③檢出結果:內含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 ④備註:送驗殘渣袋3只,送驗單位指定鑑驗1只。   4 吸食器 壹組 ①檢品編號:B0000000 ②檢品外觀:吸食器 ③檢出結果:內含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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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