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11年度,32999號
TCDV,111,司促,32999,202211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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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司促字第32999號
債 權 人 黃信銓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九豪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
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確認債務人公司名稱是否有誤?如有誤載,請具狀更正
(查本件債務人公司已有更名)
㈡確認本件利息起算日自109年5月31日起算是否有誤?如有
誤載,併請具狀更正
(查利息應自約定清償期之翌日即109年6月1日起算)
㈢台端聲請發支付命令之債務人九豪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業於
民國108年12月12日府授經商字第1080798807號函准廢止
,應行清算。請補陳該公司之合法法定代理人,並附其最
新之公司抄錄、章程、股東同意書或股東會議事錄及有無
向法院陳報清算人或清算完結之資料過院參辦
㈣提出更正後支付命令聲請狀繕本5份(毋庸附證據資料,並
請註明案號、股別)。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1 月 17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黃伃婕
附註:
一、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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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九豪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有限公司發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