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損害賠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民字,111年度,1732號
TCDM,111,附民,1732,202211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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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1年度附民字第1732號
原 告 吳金柱
被 告 楊岱諭

上列被告因本院111 年度金訴字第1777號詐欺等案件,經原告提
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
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規定,將本
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1 月 29 日
刑事第十三庭 審判長法 官 劉敏芳

法 官 簡佩珺

法 官 劉依伶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盧弈捷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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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