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許處分受監護宣告人之財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監宣字,111年度,1182號
PCDV,111,監宣,1182,202211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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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監宣字第1182號
聲 請 人 李坤煌


相 對 人 李林却

上列聲請人聲請處分受監護人之不動產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准聲請人李坤煌代為處分受監護宣告之人李林却所有如附表 所示之不動產。
二、聲請程序費用由受監護宣告之人李林却負擔。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相對人李林却為聲請人李坤煌之母,前經本 院於民國111年3月25日,以111年度監宣字第78號裁定為受 監護宣告之人,並選定聲請人為監護人,及指定關係人黃焉 瓶為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復聲請人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 人開具受監護宣告人之財產清冊,經本院以111年度監宣字 第1202號准予備查在案。茲相對人多次跌倒、腰椎骨折、不 良於行,遂於109年10月僱請外傭照顧,現相對人之照顧基 金將用罄,故擬以相對人名下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向銀行申 請貸款,以支付外傭薪資及相對人後續生活及醫療照護費用 。爰依民法第1113條準用第1101條第1項、第2項之規定,聲 請准許聲請人代為處分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等語 。
二、本院之判斷
(一)法律依據
按「監護人對於受監護人之財產,非為受監護人之利益, 不得使用、代為或同意處分。」、「監護人為下列行為, 非經法院許可,不生效力:一、代理受監護人購置或處分 不動產。」,民法第1101條第1項、第2項第1款分別定有 明文,此於成年人之監護準用之,民法第1113條亦有所載 。是監護人欲代為處分受監護宣告人之財產,須基於受監 護宣告人之利益,並應經法院許可,始得為之。此時,是 否予以許可代為處分,自應以監護人於執行有關受監護人 之生活、護養療治時是否確有處分該不動產之必要、代為 處分該不動產之結果是否對於受監護人有最大利益等為審 酌之依據。
(二)經查:
1、基本關係之認定




   聲請人為相對人之子,相對人前經本院於111年3月25日, 以111年度監宣字第78號裁定為受監護宣告之人,並選定 聲請人為監護人,及指定關係人黃焉瓶為會同開具財產清 冊之人;復聲請人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開具受監護宣告 人之財產清冊,經本院以111年度監宣字第1202號准予備 查在案等情,業據聲請人提出相關戶籍謄本等件為證,並 經本院依職權調取索引卡查詢資料等件核閱屬實,堪信為 真。
2、相對人生活無法自理,長期需人全天候照顧等情,亦經本 院調取該等卷宗核閱無訛,足認相對人現已無法自理生活 ,確有支出照護費用之需求;而該等照護費用係每月支出 ,且已經年累月長期支應等情,亦據聲請人提出相關外勞 薪資費用收據及健康保險費用單據、109年10月至111年6 月勞動部就業安定費繳款單據、相對人花費金額明細列表 、相對人之臺灣企銀存摺封面暨明細、相對人之郵局存摺 封面暨明細等件在卷可稽,堪認相對人之相關照護費用及 生活費用等支出,所費不貲。另相對人名下如附表所示之 不動產,其最近親屬均已同意用以向銀行貸款等情,亦據 聲請人提出土地登記第一類謄本、親屬系統表、親屬同意 書等件為證。
3、本院審酌聲請人聲請代為處分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而相 對人長期聘請外傭看護照顧,所費不貲,且相對人最近親 屬均同意以該不動產向銀行借貸,基於相對人日常生活所 需之必要性及發揮相對人所有不動產之最佳經濟效用,認 聲請人代為處分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應為符合相對人利 益之行為。從而,聲請人聲請本院許可其代理處分相對人 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為有理由,應予准許。(三)監護人之注意義務及相關責任
   按「監護人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執行監護職務。」、 「法院於必要時,得命監護人提出監護事務之報告、財產 清冊或結算書,檢查監護事務或受監護宣告之人之財產狀 況。」、「監護人於執行監護職務時,因故意或過失,致 生損害於受監護宣告之人者,應負賠償之責。」,民法第 1100條、第1103條第2項、第1109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 此於成年人之監護準用之,民法第1113條亦有所載。本件 聲請人即監護人李坤煌應將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 產處分所得款項,妥適使用於照顧相對人及支付其相關生 活費用上,不得挪為他用,併予敘明。
三、依家事事件法第164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1  月  16  日



   家事法庭 法 官 李政達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應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整。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1  月  16  日   書記官 劉春美
附表(相對人所有之不動產):
編號 不動產(土地地號/建物建號或建物門牌) 權利範圍 1 新北市○○區○○段000000000地號土地 135747分之5210 2 新北市○○區○○段000000000○號建物(建物門牌:新北市○○區○○路000巷00弄0號) 1分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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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