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承攬報酬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補字,111年度,1182號
KSDV,111,補,1182,20221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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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補字第1182號

原 告 長資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潘明德


原告與被告鋼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間給付承攬報酬事件,原告起
訴未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2,640,
000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27,136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 條
第1 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七日內補繳,逾期
不繳,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21 日
民事審查庭 法 官 洪培睿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21 日
書記官 許雅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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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長資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鋼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