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附民字,111年度,928號
TNDM,111,附民,928,202210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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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1年度附民字第928號
附民原告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區營業處

法定代理人 許墩貴
訴訟代理人 高詩婷

附民被告 歐宗順


上列被告因本院111年度易字第1045號竊盜案件,經原告提起附
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
,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
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18 日
刑事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彭喜
法 官 洪士傑
法 官 蔡盈貞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歐慧琪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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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區營業處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