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11年度,247號
CTDV,111,訴,247,2022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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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訴字第247號
原 告 侯巖山
法定代理人 侯子怡
訴訟代理人 胡高誠律師
被 告 侯謝真美
訴訟代理人 黃燦堂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前經辯論終結。茲
因兩造有和解之望,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12 日
民事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謝文嵐
法 官 翁熒雪
法 官 許家菱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12 日
書記官 劉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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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