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賠償損害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附民字,111年度,889號
SCDM,111,附民,889,202210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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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1年度附民字第889號
原 告 統鑫開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蘇國維
訴訟代理人 魏辰竹

送達地址:新竹縣○○鄉○○村00鄰○○00號
被 告 李建河

上列被告因被訴本院111年度易字第383號竊盜案件,經原告提起
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
,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
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28 日
刑事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廖素琪
法 官 楊惠芬
法 官 林哲瑜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1 月 1 日
書記官 胡家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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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統鑫開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開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