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1年度審易字第1889號公 訴 人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孫三源選任辯護人 梁超迪律師 何方婷律師上列被告因墮胎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20 日 刑事第二十三庭法 官 朱學瑛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盧姿妤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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