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割共有物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補字,110年度,1618號
TPDV,110,補,1618,202108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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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補字第1618號
原 告 高介陸
訴訟代理人 劉淑琴律師
上列原告與被告林陳英美等人間請求分割共有物事件,本院裁定
如下:
主 文
原告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七日內,補正如附表所示之應補正事項,逾期未補正,即駁回其訴。
理 由
一、按訴訟標的之價額,由法院核定;核定訴訟標的之價額,以 起訴時之交易價額為準;無交易價額者,以原告就訴訟標的 所有之利益為準;按分割共有物涉訟,以原告因分割所受利 益之價額為準,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第1、2項、第77條之1 1定有明文。又原告之訴,有起訴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 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審判長應 定期間先命補正,為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第6款所規定 。
二、經查,原告起訴請求分割兩造共有如附表所示土地(以下合 稱系爭土地),依前揭說明,應以原告因分割所受利益之價 額為準,是本件訴訟標的價額經核定應為新臺幣(下同)7, 45萬8,392元(詳如附表二計算式),應徵第一審裁判費7萬 4,854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限原 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7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 。
三、次按分割共有物之訴,屬固有必要共同訴訟,訴訟標的對於 共同訴訟之各人必須合一確定,必全體共有人一同起訴或被 訴,當事人適格始無欠缺(最高法院67年台抗字第480號裁 定意旨參照)。本件原告請求分割系爭土地,應以原告於民 國110年8月12日起訴時之共有人為當事人,惟原告起訴狀所 列被告尚有欠缺,依前揭裁定意旨,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 達後7日內補正:㈠提出系爭土地最新第一類土地登記謄本( 含所有權部、他項權利部)。㈡系爭土地全部共有人之最新 戶籍謄本,如有死亡者,則應提出除戶謄本、繼承系統表、 繼承人戶籍謄本(記事欄均不得省略),並應據以提出補正 記載完整被告姓名、地址、訴之聲明、事實理由之民事起訴 狀,及按被告人數附具繕本到院。
四、爰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24  日 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 官 吳佳薇




          法 官 王秀慧
          法 官 范雅涵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關於核定訴訟標的價額部分,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其餘關於命補繳裁判費部分,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24  日 書記官 林政彬
附表一:
編號 應補正事項 1 繳納第一審裁判費新臺幣7萬4,854元。 2 提出系爭土地最新第一類土地登記謄本(含所有權部、他項權利部)。 3 提出系爭土地全部共有人之最新戶籍謄本,如有死亡者,則應提出除戶謄本、繼承系統表、繼承人戶籍謄本(記事欄均不得省略),並應據以提出補正記載完整被告姓名、地址、訴之聲明、事實理由之民事起訴狀,及按被告人數附具繕本到院。 附表二:
編號 土地地號 土地面積 (平方公尺) 110年公告土地現值 原告應有部分 訴訟標的價額(新臺幣,元以下四捨五入) 1 新北市○○區○○○○段○○○段0000地號 440 500元/平方公尺 1/4 500×440×1/4 =55,000 2 新北市○○區○○○○段○○○段0000地號 245 500元/平方公尺 1/4 500×245×1/4 =30,625 3 新北市○○區○○○○段○○○段00000地號 667 500元/平方公尺 1/4 500×667×1/4 =83,375 4 新北市○○區○○○○段○○○段00000地號 195 500元/平方公尺 1/4 500×195×1/4 =24,375 5 新北市○○區○○○○段○○○段00000地號 18 500元/平方公尺 1/4 500×18×1/4 =2,250 6 新北市○○區○○段000地號 136.14 30,000元/平方公尺 1/4 30,000×136.14×1/4=1,021,050 7 新北市○○區○○段000地號 530.03 730元/平方公尺 1/4 730×530.03×1/4 =96,730 8 新北市○○區○○段000地號 68.14 730元/平方公尺 1/4 730×68.14×1/4 =12,436 9 新北市○○區○○段000地號 99.68 730元/平方公尺 1/4 730×99.68×1/4 =18,192 10 新北市○○區○○段000地號 41.78 30,000元/平方公尺 1/4 30,000×41.78×1/4=313,350 11 新北市○○區○○段00000地號 0.06 30,000元/平方公尺 1/4 30,000×0.06×1/4 =450 12 新北市○○區○○段000地號 13.33 30,000元/平方公尺 1/4 30,000×13.33×1/4=99,975 13 新北市○○區○○段000地號 0.84 30,000元/平方公尺 1/4 30,000×0.84×1/4 =6,300 14 新北市○○區○○段000地號 6.89 30,000元/平方公尺 1/4 30,000×6.89×1/4 =51,675 15 新北市○○區○○段000地號 27.14 30,000元/平方公尺 1/4 30,000×27.14×1/4=203,550 16 新北市○○區○○段000地號 869 730元/平方公尺 1/4 730×869×1/4 =158,593 17 新北市○○區○○段000地號 1358.4 730元/平方公尺 1/4 730×1358.4×1/4 =247,908 18 新北市○○區○○段000地號 227.99 730元/平方公尺 1/4 730×227.99×1/4 =41,608 19 新北市○○區○○段000地號 544.82 30,000元/平方公尺 1/4 30,000×544.82×1/4=4,086,150 20 新北市○○區○○段000地號 77.28 30,000元/平方公尺 1/4 30,000×77.28×1/4=579,600 21 新北市○○區○○段000地號 24.17 30,000元/平方公尺 1/4 30,000×24.17×1/4=181,275 22 新北市○○區○○段00000地號 7.35 30,000元/平方公尺 1/4 30,000×7.35×1/4 =55,125 23 新北市○○區○○段000地號 11.84 30,000元/平方公尺 1/4 30,000×11.84×1/4=88,800 合計 7,458,3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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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