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11年度,26396號
TCDV,111,司促,26396,202209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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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1年度司促字第26396號
債 權 人 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俊智


債 務 人 日研景觀設計有限公司



兼 上 一人 羅進益
法定代理人
債 務 人 黃月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連帶清償新臺幣玖佰陸拾萬元,及如附件
附表所示之利息及違約金,並連帶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
伍佰元。
二、原因事實:
(一)緣債務人(即借款人) 日研景觀設計有限公司於民國108年03
月05日,邀債務人羅進益黃月玲為連帶保證人簽立授信契
約書﹝證一﹞,與聲請人約定於授信總額度(新臺幣)壹仟萬元
範圍內為授信往來,保證人願與借款人負連帶清償之責任

(二)嗣債務人即借款日研景觀設計有限公司依上開契約書約定
,於民國109年03月10日向聲請人借款新臺幣壹仟萬元整,
目前本金餘額合計新臺幣9,600,000元整,借款期間、借款
利率及違約金詳如附表一所示;並約定如有授信契約書第七
、八條之情事時,所有借款視為全部到期,另約定逾期在六
個月以內部分,按約定利率百分之10,逾期超過六個月部分
,按約定利率百分之20計付違約金此有債務人等簽立之授信
動撥申請書兼借款憑證-新臺幣四份﹝證二﹞及授信契約書
份﹝證一﹞為憑。
(三)詎債務人(借款人)日研景觀設計有限公司,自民國111年06
月14日起陸續於本行發生存款不足退票情事,此有台灣票據
集中交換所第二類票信資料供參(證三),故依授信契約書
信共通條款第七條第5款約定:使用票據,有存款不足退票情
事時,已喪失期限利益,聲請人經電話催討及於111年7月18
日及111年8月10日對借保人寄發視同到期催告函(證四),債
務人等迄未清償。
(四)本件係請求給付一定數量金錢債務,茲為求償之簡便,以
免判決程序之繁雜,特依民事訴訟法第五0八條之規定,狀
鈞院依督促程序迅速對債務人等核發支付命令,促其清
償,以保權益。
釋明文件:證據。
三、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
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詳如附件聲請書所載。
四、債務人如對第1項債務有爭議,應於本命令送達後20日之不
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本院提出異議
五、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
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9 月 30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翁卉穎
附註
一、債權人收到支付命令後,請即時核對內容,如有錯誤應速依
法聲請更正裁定或補充裁定。
二、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三、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核發確定證明書,債權人不必另
行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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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日研景觀設計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