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著作權法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智易字,111年度,35號
TCDM,111,智易,35,202209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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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1年度智易字第35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孫麒堯


上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0年度偵
續字第161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本件公訴不受理。
理 由
一、公訴意旨如附件起訴書所載。
二、按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告訴 ,又告訴經撤回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並得不經言詞辯 論為之,刑事訴訟法第238 條第1 項、第303 條第3 款、第 307 條分別定有明文。本件被告孫麒堯涉犯著作權法第91之 1條第2項、第92條之罪嫌,依同法第100 條之規定,須告訴 乃論,而告訴人吳曼寧於民國111 年9 月1日具狀撤回本件 告訴,有刑事撤回告訴狀附在本院卷可證,揆諸前揭法條規 定,爰不經言詞辯論,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3 條第3 款、第307 條,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9   月  6   日 刑事第六庭 法 官 廖慧娟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 資念婷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9   月  6   日
【附件】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
110年度偵續字第161號
  被   告 孫麒堯 男 40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住○○市○○區○○路0段000號9樓             之2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黃晏翊 男 41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住○○市○區○○○○街00號7樓之1             6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上列被告等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已經偵查終結,認應該提起公訴,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孫麒堯及黃晏翊均知悉附表所載成人色情影片,係吳曼寧拍 攝後,於民國108起至109年間,交由SWAG網站發表,供會員 付費觀看,為吳曼寧享有著作財產權之視聽著作,非經著作 財產權人同意或授權不得擅自重製或公開傳輸,其等竟擅自 以重製及公開傳輸之方法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於不詳時間 ,以附表所載方式散布該等影片,供不特定人得以於瀏覽附 表所示之群組時,點選而免費觀賞上開視聽著作,以此方式 侵害吳曼寧著作財產權。
二、案經吳曼寧委由王啟任律師訴由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自動檢舉後陳請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核轉本署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證據與待證事實:
編號 證據方法         待證事實        一 被告孫麒堯於警詢、偵查中之供述 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待證事實 二 被告黃晏翊於警詢、偵查中之供述 如附表編號2所示之待證事實 三  告訴人吳曼寧於警、偵訊時之指述 (士林地檢他字卷《一》第119頁-第125頁、本署偵續卷第65頁) 附表所示之待證事實 四  LINE翻拍相片 (士林地檢他字卷《二》第119頁-第125頁、第48頁-第52頁、第55頁-59頁) 附表所示之待證事實 二、核被告2人所為,係違反著作權法第91-1條第2項及第92條等 罪嫌。被告等所犯上開兩罪,係一行為觸犯數罪名,屬想像 競合,請從一重處斷。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   此 致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4   月  19  日            檢察官 黃秋婷
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5   月  2   日 書記官 郭孟
附錄本案所犯法條全文
著作權法第91條之1
擅自以移轉所有權之方法散布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而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 50 萬元以下罰金。
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物而散布或意圖散布而公開陳列或持有者,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7 萬元以上 75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其重製物為光碟者,處 6 月以上 3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20 萬元以上 2 百萬元以下罰金。但違反第



87 條第 4 款規定輸入之光碟,不在此限。
犯前二項之罪,經供出其物品來源,因而破獲者,得減輕其刑。
著作權法第92條
擅自以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傳輸、公開展示、改作編輯、出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 75 萬元以下罰金。

附表
編號 被告 影片名稱 行為方式 1 孫麒堯 「年度最強企劃之三鄰居淫亂生活」 被告孫麒堯將左列影片轉傳至名稱為「操你全家開拓人生」之LINE群組內 2 黃晏翊 「新年必解酒吧艷遇」、「27分鐘無限中出拉著要上班的老公榨精,一滴都不剩才能走」 被告黃晏翊將左列影片轉傳至名稱為「真男人互助會」之LINE群組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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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