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抵押物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司拍字,111年度,140號
CTDV,111,司拍,140,202209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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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司拍字第140號

聲 請 人 陽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勝宏
代 理 人 趙學涵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旺締開發建設有限公司(原名:冠睿國際開發
有限公司)間請求拍賣抵押物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
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應補
正之事項:
一、第三人陳駿緯最新之戶籍謄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
請勿省略、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
二、相對人旺締開發建設有限公司(原名:冠睿國際開發有限公司
)之最新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及法定代理人之最新戶籍謄本
(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請勿省略、個人記事欄請勿省
略)。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9 月 28 日

橋頭簡易庭

司法事務官 郭哲安
本裁定不得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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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陽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旺締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冠睿國際開發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開發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建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