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除字,111年度,286號
TYDV,111,除,286,202209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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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1年度除字第286號
聲 請 人 施政宏
代 理 人 陳正吉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11年9月26日言詞
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股票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附表所示之股票(下稱系爭股票 ),因不慎遺失,前經本院以111年度司催字第49號裁定准 予公示催告,並經本院於民國111年4月12日為網路公告在案 ,茲因申報權利期間業已屆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 ,為此聲請宣告系爭股票無效等語。
二、查系爭股票業經本院以111年度司催字第49號裁定准予公示 催告在案,本院依職權調取該案卷宗核閱屬實。茲因系爭股 票經本院准予公示催告,並於111年4月12日公告於法院網站 後,其申報權利期間已於111年8月12日屆滿,期間內均無人 向本院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從而,聲請人之聲請,於法 並無不合,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9   月  30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許自瑋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9   月  30  日 書記官 吳光彧
附表:
股東戶號 姓名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面值 184048 施政宏 太平洋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84ND0000000-0 1 1,000 10,000 184048 施政宏 太平洋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85ND0000000-0 1 1,000 10,000 184048 施政宏 太平洋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85ND0000000-0 1 1,000 10,000 184048 施政宏 太平洋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85ND0000000-0 1 1,000 10,000 184048 施政宏 太平洋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86ND0000000-0 1 1,000 10,000 184048 施政宏 太平洋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86ND0000000-0 1 1,000 10,000 184048 施政宏 太平洋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87ND0000000-0 1 1,000 10,000 184048 施政宏 太平洋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87ND0000000-0 1 1,000 10,000 184048 施政宏 太平洋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87ND0000000-0 1 1,000 10,000 184048 施政宏 太平洋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87ND0000000-0 1 1,000 10,000 184048 施政宏 太平洋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87ND0000000-0 1 1,000 10,000 合計 11 11,000 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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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太平洋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